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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23条立法

港府暂不以立法规管假资讯 称以反驳应对「软对抗」

在两条国家安全法例生效後,香港政府放弃立法规管虚假信息的发放。曾考虑立法的行政长官李家超一改口风,指自律丶行业提升和专业化方或处理有关事宜是「首先选项」,毋须立法。

23.4 研究近三年,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毋須就假資訊立法。(資料圖片)
23.4 研究近三年,香港特首李家超表示,毋須就假資訊立法。(資料圖片) © 法广/麦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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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府把《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罪行亦列作国家安全类罪行後,当局自2020年中落实《港区国安法》以来,至上月止,共拘捕 291名涉及危害国安的人士,人数之多,被一名曾在港被捕的律师指为可与专制政权比美。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又显示,被捕人士中,逾170人及五间公司被检控,112人已被定罪判刑或正等候判刑。

文件未提及的,是国安类案件的定罪率是百分之一百。一些市民只因在网上发帖或转发其他人的帖文便被提控,以致社交媒体上转发消息或表态的帖文亦大为减少。

在此情况下,特首李家超今(23日)早出席会议前回应传媒提问时表示,密切留意虚假讯息造成的问题,但与最坏的时候比较,目前是有所进步。他会继续留意,但相信专业传媒工作者亦希望共同应对虚假讯息,以保持新闻的可信性,故希望业界以专业角度提升新闻讯息或网络讯息的可信性,而不同新闻工作者团体亦会就不实资讯提出反驳或矫正。

他明确指出,在提防虚假讯息上,若可以用自律丶行业提升和专业化方式处理,会是首选,毋须立法。 

李家超和保安局长邓炳强均曾表示要立法规管「假新闻」,李家超的立场其後在去年中略为软化,指香港是自由社会,「如果不需要立法,最好不要立法」,若业界能自我规律丶问题可控,希望可以不用立法手段处理,「不会因为伤风咳,就当是癌症处理」,但拒绝明言放弃,只是说须优先处理23条立法。

 

律政司长:以「软实力」应对「软对抗」

 

除李家超外,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今日的英文报章《南华早报》专访中指出,假新闻立法问题复杂,因为难以就真假新闻作出定义;加上落实《基本法》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已生效一个月,当中涵盖煽动罪行,并禁止传播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虚假陈述,故现时并没有计划就假新闻立法。

他在专访中指出,「软对抗」是现时更须迫切应对的挑战,因为这涉及透过虚假丶误导和不公平的陈述来制造不必要及无理的恐惧或绝望情绪,例如宣称香港不再是国际金融中心而是遗址。他强调,港府对此不能袖手旁观,会以「软实力」应对,首先是从反驳和发布信息开始,令公众能明辨是非,提高信心和信任。

西方对所谓软对抗颇具戒心,忧虑是打压言论自由的藉口,例如李家超曾提及,以民生议题为幌子散播冲突和混乱,属於「软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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