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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占中”警司棍打无辜行人袭击罪成警察儿子粗口骂记者

2014年雨伞运动期间,警司朱经纬在旺角执勤期间用警棍殴打一名路过途人的脖子,被控一项袭击导致身体伤害罪,经法院审讯后,18日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将在12月29日宣判刑期,在圣诞节(25日)出生的朱经纬,恐怕将在狱中渡过58岁生日,朱的儿子也是警队一分子,他在法庭获悉父亲罪成后,狂态毕露表现激动,有记者问他,他的父亲会不会向受害者说对不起时,他用粗口破口大骂记者:“甚么对不起呀,(还要)打X多他几下!”朱的家人和亲属,也在法庭爆粗起哄,呈现一个两代同为警察的家庭现实写照。

香港金钟地区一名占中示威者被警察按倒在地,2014年11月26日。
香港金钟地区一名占中示威者被警察按倒在地,2014年11月26日。 照片来源:路透社REUTERS/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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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朱经纬挥棍乱打路过途人的视频,过程被电视台拍下,并在新闻节目播出,法庭亦采纳视频作为呈堂证据。

 

服务警队35年的朱经纬,目前已经自警队退休,他自辩时曾不忿抱怨,如果一早知道要在法庭为自己辩护,“我宁愿当日让他们占马路”。朱在法庭一直表现紧张,得悉罪成面色一沉;该控罪的最高刑罚为判囚3年。辩方透露将申请上诉,而警方发言人表示“警队会了解判决”。

警司协会18日晚发表声明,表示尊重法庭裁决,但对结果包括拒绝保释的决定感到失望;协会支持朱经纬循法律途径继续申诉。

大律师彭彼得为被告朱经纬求情时强调,朱当日所犯的只是“技术性错误”,一时误以为要使用最低武力清场,主任裁判官钱礼闻言即质疑“这是可接受的吗?”辩方强调朱当时是真诚相信自己正在维护法纪,但另一方面却误越界线,是为例外情况,与7警案不同,对事主郑仲恒亦没造成永久伤害。

辩方续称,朱服务警队多年,获奖无数,裁决对他和一直饱受压力的家人而言“是非常伤心的一天”,大律师本人亦为此感到非常难过。辩方希望法庭批准朱保释,让他与家人同度佳节和他的58岁生日。惟裁判官明言案情严重,朱须即时还押,待索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案件审讯时,朱经纬曾辩称当时真诚地相信若不使用该武力,是不能达至合理驱散,又指郑仲恒曾对一警员做出“侵略动作”,即向前走时转向警员方向“倾身向前”,惟裁判官昨一一推翻其抗辩理据。

裁判官说,从呈堂影片可见,毫无疑问当时情况混乱,需要警方到场协助。但郑确如其供称,正与女友人在上海商业银行门外行过,即使郑到场是支持占领行动,但他绝无做出任何敌对行为,警方无理由向他使用武力。

对于朱多次辩称,郑当时不顺从及反抗,裁判官指其证供与影片不符;裁判官认为郑在朱挥棍前,已随着人群离开现场,亦没有证据显示他欲冲击警方防线,郑当时只是拧头向警员澄清自己路过,故朱以此为挥警棍的理由是不能被接受。

如同占中另一宗7警打人案一样,法庭门外一早就挤满了支持警察执法的团体,他们听闻朱的罪名成立之后,当场起哄,大叫“赶走所有的外籍法官、律师(此案法官钱礼闻为外籍人士)”、“反对洋人治港”。当朱被囚车押走驶往收押所时,有支持者冲到囚车前举标语及叫口号,意图拦截囚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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