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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院就同性婚姻问题举行宪法法庭辩论

台湾司法院大法官周五针对民法限制同性婚姻是否违宪,举行宪法法庭辩论。15名大法官,除黄瑞明迴避外,其他包含司法院长许宗力等在内的14名大法官周五均出席宪法法庭辩论。法新社指出,如果得到宪法法院的确认,那么台湾将成为亚洲第一个允许同性恋婚姻的地方。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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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早上开庭前,支持和反对同性恋婚姻的团体在司法院大门前表达意见,警方为防止双方爆发冲突,一早就布署大批警力,最后双方仅各自表述看法,随即离开。声请释宪的同性恋婚姻运动人士祁家威强调婚姻是长久的事,但现行婚姻制度对同性恋者有严重歧视。至于反同性恋婚姻团体“护家盟”的秘书长张守一则呼吁大法官拿出勇气与风骨,当民族英雄,不要成为留下污点的历史罪人。

同性恋婚姻释宪案源于台湾同性恋运动先驱祁家威于2013年3月与男伴到台北市万华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他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係”有违宪之虞,提出释宪声请。同性恋者到底能不能结婚?法律该不该保障同性恋者的婚姻?法律如果限制婚姻的当事人必须是一男一女是否违反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和平等权?这是宪法法庭辩论要解决的问题。

据报道,鑑定人李惠宗表示,同性恋有基本权、自主权,选择要跟谁廝守终身,要有宪法保障,但现行制度是对同性恋者没任何法律保障,这就有立法懈怠违宪之虞。如果大法官们认定言词辩论已充分,将会于庭末諭知言词辩论终结,在一个月内(4月24日前)会指定公布日期,做出本案合宪或是违宪的解释文,因此最慢在5月24日前一定会做出解释文。大法官星期五在宪法法庭结束后,会陆续开会评议并表决,若意见一致,就不会有各自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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