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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辞壹传媒集团主席强调旗下报刊不卖路线不改

在金钟清场行动中,自愿被捕的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继上周四辞去苹果日报社长后,上周五以希望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并进一步追求个人兴趣为由,辞去在香港上市的壹传媒集团的主席及执行董事职务,不再参与公司管理。

香港商人黎智英担任主席的壹传媒集团,在香港和台湾分别拥有多个媒体,除了台湾壹电视之外,还包括苹果日报香港版和台湾版、壹周刊香港版和台湾版、免费报爽报香港版和台湾版,以及其他多份刊物
香港商人黎智英担任主席的壹传媒集团,在香港和台湾分别拥有多个媒体,除了台湾壹电视之外,还包括苹果日报香港版和台湾版、壹周刊香港版和台湾版、免费报爽报香港版和台湾版,以及其他多份刊物 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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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日报报道,在壹传媒集团持有73.49%股份的黎智英,14日透过集团管理层表示:“壹传媒绝对不会卖!”现兼任临时主席的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嘉声强调,苹果日报等壹传媒旗下刊物会继续保持编辑自主。

报道引述张嘉声补充说:“董事会改动,不会令公司营运有改变,董事会成员的变动也不会影响媒体报道的走向。”集团旗下媒体向来坚守捍衞民主的立场,也因此汇聚了一批有共同理想的人,相信并不会因为黎智英离开行政职位而有任何改变。他说,集团接下来会共同讨论新任主席人选,再提交董事会确认。

壹传媒是在14日傍晚发布公告,称黎智英上周五在股市收市后递交辞职信,辞去集团主席及执行董事的职务,同日生效。集团解释,黎智英与董事会未有任何意见分歧,退任行政职位是希望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并进一步追求个人兴趣”。

获委任为临时主席的行政总裁张嘉声表示,黎辞去集团董事会主席和执行董事职务后,在集团内已没任何行政职务,不会再参与公司的管理,“但他依然是集团的创办人和集团的大股东”。

报道引述市场人士推断,黎辞任或与参与雨伞运动,需面临法律风险有关。但上市规则未有明文规定留有案底人士不可出任上市公司董事,仅指董事须被确信具备适宜担任董事的个性、经验及品格,及证明具备足够才干胜任。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相比起欺诈等涉不诚实的案件,参与未经批准集会,与个人诚信无关,对其是否可胜任董事资格的影响不大。

报道又引述浸会大学新闻系助理教授杜耀明相信,黎辞职旨在保护股东利益,避免集团在法律问题上纠缠,甚至惊动证监会。他相信壹传媒编采方针短期内仍能维持,因黎是最大股东,仍能发挥影响力,但长远被中共“统战”的阴霾未除。他希望黎考虑长远以信托以信托形式营运壹传媒,把业务托负一群他信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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