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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政治

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强誓言反“西方”司法独立

中共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官方隆重总结习近平统治哲学“四个全面”中可谓举足轻重,但没有“司法独立”的“依法治国”似乎有些自相矛盾,可能是一种“中国特色”的“依法治国”。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周强
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周强 图片: 网路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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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扩大会议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

根据官方媒体报道,2月25日上午,最高法党组的这次扩大会议,主要议题学习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最高法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 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周强还提出,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努力破除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机制障碍。

此外,最高法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各项改革。按照中央部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涉诉信访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今天(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将之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贯彻实施。

这份未来五年的司法改革蓝图文件提出了7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各个层面。
包括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在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司法改革具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5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

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

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2018年底,推动形成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在最高法院大法官周强痛批的西方“司法独立”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工作机制。

具体做法是,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截止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储机制,相关信息存入案件正卷,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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