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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师人权法治意识不张 前景堪虞

人权和法治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之一,但一项调查显示,通识教师的人权知识不合格,法治观念薄弱,包括同意法官审讯时考虑公众意见和政府可弹性解释法律。负责调查的学者对结果表示忧虑,担心香港的人权法治等核心价值逐渐失色,呼吁政府制订人权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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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科是年前的新增高中课程,香港教育学院管治与公民研究中心去年五月以问卷访问来自二百多间中学的791名通识科教师,结果发现,只有五成六受访教师认为自己具备足够知识教授人权。但实际情况显示,这个不高的比率其实是教师自视过高的结果。

调查发现,不少受访者对司法独立的支持度偏低:四成七受访教师同意法官在审案时考虑公众意见,三成六受访者同意法庭在定罪时可以采纳不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四分一受访者反对法庭采取宁纵毋枉的原则,两成认为审判重要案件时应跟从行政机构意见。

人权方面的情况亦未能乐观,调查发现,四成六受访教师认为,公民及学生必须先履行义务,才可享有人权;三成一同意,为解决迫切的政治与社会问题,政府可以弹性解释法律;三成半接受警方在打击黑社会等活动时使用秘密拷问的方式取证。

调查又显示,逾半受访教师愿意放弃人权来换取社会稳定及和谐,包括逾半受访者同意执法部门为了查案而截听;七成半人认为,学校只须获得家长同意,便可强制未满十八岁的学生验毒。

另外,调查同时要求教师回答十七条人权常识选择题,答对一条一分,结果,教师平均得分为7.48分,不及格。其中,最少人答中的问题,是有关国际人权公约中禁止歧视的范围,只有9.2%受访者答对;其次是11.2%答中香港法院从未提请人大释法、15.9%答对《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的年龄界限为十八岁以下。

负责调查的中心副总监梁恩荣对结果感到震惊,因为「问卷内的条文都是普世核心价值,应有九成人支持」。他批评这是港府一直忽视人权教育的结果,而教师若没有足够的人权法治知识,只能照本宣科,导政学生同样缺乏分析能力,忧虑长此下去,会令人权、法治等香港核心价值逐渐失色。

他建议政府制订人权教育政策,并把人权法治内容正式纳入教师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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