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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香港特首僭建逃过法庭裁决 泛民指难逃舆论审判

香港特首梁振英大宅涉嫌僭建,当事人事隔五个月仍未解释,终审法院今(13日)天驳回,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和梁国雄就梁振英选举特首期间发表失实的僭建言论提出的选举呈请及司法复核的上诉许可。这意味法院不会处理梁振英的僭建失实声明,何俊仁表示,梁振英虽在法庭上避过一劫,但舆论会裁决,梁振英选举不公平,赢得不光彩。

香港特首梁振英2012年9月8日在一次针对国民教育科问题的记者会上。
香港特首梁振英2012年9月8日在一次针对国民教育科问题的记者会上。 (图片来源: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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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选举中落败的民主党议员何俊仁和社民连议员梁国雄早前入禀法院,要求就梁振英在选举中的失实言论进行司法复核,但被拒绝,认为应循选举呈请提出质疑。

终审法院今天颁下判辞,驳回何、梁两位议员的上诉申请。判辞同意原审法官林文瀚的判决,即何、梁二人指控梁振英各向传媒自称家中没有僭建,离开特首选举期至少半年,不可视为选举的失实声明,故并不属选举条例管辖的范畴。另外,梁振英在特首选举论坛上指责对手唐英年大宅僭建,不等于说自已没有僭建,不属失实声称,认为何、梁二人的争拗重点并无合理基础,故此不批准提出上诉。
何俊仁对裁决表示失望,不敢苟同,因为梁振英早已表示有意参选,法庭不应因为事隔半年至十个月而不追究,这会间接鼓励其他人钻法律空隙。

他又说,虽然梁振英在法庭上逃过一劫,但他将难逃舆论和立法会的跟进,最终须面对公众批评。他重申,梁振英家中有僭建,但却指责竞选对手僭建是贼喊捉贼。

另一申请人梁国雄亦有同感,指基本法列明行政长官需有诚信,现时法官只是以技术考虑让梁振英逃过判决。

梁振英早前一直以事件进入司法程序而拒绝交代,在是次终审法院作出裁决后,他将面对向公众交代僭建何时由何人作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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