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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订28日宣判台湾呼吁大陆做出符合人权价值处置

民进党前党工,台北文山小区大学学程经理人李明哲,之前因为触犯大陆法律,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审判,到现在已失去自由252天。台湾24日传出消息,这个案子订于11月28日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李明哲是中国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后第一位遭关押的非政府组织(NGO)工作者
李明哲是中国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后第一位遭关押的非政府组织(NGO)工作者 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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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表示,将由海基会指派人员陪同家属前往旁听,并呼吁陆方作出符合人权普世价值与珍视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的处置,让李明哲早日返台。

文山小区大学曾多次邀请中国民间人士赴台访问交流,李明哲长期透过网络跟中国维权人士分享台湾的民主经验,也经常邮寄书籍送给大陆朋友,并促成中国各省成立小区大学,协助中国走向民主化。

陆委会表示,李明哲基于对中国大陆社会公益与未来发展的关心,和中国大陆友人交流台湾民主发展的经验,并未危害中国大陆的安全与安定。

陆委会强调,台湾社会高度重视李明哲的人身安全与自由,陆方对本案的处置,攸关两岸关系发展及中国大陆的国际形象。

大陆国台办今天证实李明哲案即将开庭审理,辩护律师已经通知李明哲的家属。国台办表示,任何人在大陆都要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利用此案进行政治操作、影响或诋毁大陆依法办案、攻击大陆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企图都是徒劳的。

本案曾于9月11日开庭,李明哲在庭上承认他说过「暴动迟早的」,并认罪悔罪;控辩双方对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没有不同意见,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

大陆刑法规定,「颠覆国家政权」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者,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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