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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公民运动

江西新余三名新公民运动成员被判刑

中国新公民运动又有3名成员因为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判刑。6月19日上午,江西新余市中级法院开庭,以寻衅滋事罪、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宣判新余市维权人士刘萍和魏忠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维权人士李思华三年有期徒刑。

江西新余三君子:左起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都是新公民运动成员。
江西新余三君子:左起 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都是新公民运动成员。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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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判决超出了此前关注此案各方的估计。北京人权活动人士胡佳在推特微博上写道:“六年半还是超出了昨天我们做的四年至六年的预期。无论多少个罪名,都是指向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的行使公民权利的行动。”

根据维权网信息,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三人因参与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及敦促人大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而于2013年4月27日被拘押。直接导致他们被捕的所谓事件,是去年4月23日,这三人连同新余的其他十余位公民在街头举牌,声援在北京因为"要求官员财产公示"而被抓的公民。

三人于去年4月27日被抓捕后,对他们的指控罪名不断变更,从最初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变成涉嫌非法集会,再后来又变成涉嫌“非法集会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在今天的宣判中,三人还都被指控寻衅滋事罪。

据维权团体获得的消息,新余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前夜,三名当事人的支持者中多人被强行带走,当事人刘萍的母亲及女儿19日都被阻止到庭旁听,而由于法庭本周二才通知宣判日期,从通知到宣判的时间不足48小时,以至被告人多名律师因为处理其他早已安排的案件而分身无数,无法到庭,李思华的代理律师之一浦志强则在今年5月就已经被当局羁押。

刘萍、魏忠平和李思华都是没有正式组织形式的新公民运动的参与者,19日的宣判因此是中国当局对运动的打压行动的继续。该运动的核心人物许志永已经在今年初被判处4年监禁。

刘萍19日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坚信历史会宣告她无罪,她说:“我从一个看新闻联播唯命是从的臣民,为捍卫自己的劳动法权利,被迫成为一个访民;为追求公平正义,蜕化为一个公民;为依法索要政治权利,蝶变为一 名选民,在最后被当做索要公民政治权利的标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视同为反民。这是江西省一名独立候选人的遭遇。我无罪,我所追求的每一步,都是依法走向公平、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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