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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开庭审理去年10月吉普车撞击天安门金水桥案

在89「六四」25周年前夕,发生在去年10月、新疆民众驾吉普车冲撞北京天安门金水桥案,新疆乌鲁木齐检察院昨天(5月3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案发后,中国官方没有将这一事件定性为暴力恐怖袭击案。

新疆一家维吾尔人驾吉普车冲撞北京天安门金水桥 28/10/2013
新疆一家维吾尔人驾吉普车冲撞北京天安门金水桥 28/10/2013 REUTERS/Sta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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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社今天报道,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30日(星期五)晚上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指出,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先后逮捕8名嫌犯,侦查终结后移送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涉案的8名嫌犯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以危险方法威胁公共安全罪。

据官方报告,乌斯曼‧艾山与母亲库完汗‧热依木、妻子古力克孜‧艾尼3人于2013年10月28日驾驶吉普车闯入北京市长安街便道,沿途快速行驶故意冲撞游客民众,造成两人死亡,40人受伤。

嫌犯在驾车撞向金水桥护栏后,点燃车内汽油,车辆起火燃烧,车内3人当场死亡。

消息没有透露被司法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行的8名嫌疑人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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