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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逃犯条例修订

欧盟亦忧香港修例移交逃犯至中国 外交部吁外国尊重香港立法

美国和欧盟先后就香港计划修订《逃犯条例》以便中国可向香港要求引渡疑犯到大陆受审表达忧虑后,中国看来欲叫停其他国家就此表达关注。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昨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呼吁有关国家尊重香港法治和港府的立法程序。

资料图片:香港中联办门前。摄于2016年1月4日
资料图片:香港中联办门前。摄于2016年1月4日 图片来源: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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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美国驻香港和澳门总领事唐伟康早前连日发表对香港修例「或影响美国与香港的双边协议」后,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前(15日)天回复传媒查询时亦表达对修例的关注和咨询程序不足的不满。办事处表示,今次修例问题敏感,港府应作更长时间和更深入的公众咨询,包括与跟香港有引渡安排的国家磋商。港府上月初就修例进行二十日的公众咨询,远远低于一般政策的三个月咨询期;此外,有非政府组织成员透露,港府的修例只曾与中国政府商讨,未咨询外国意见。

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已向港府表达对修例建议的「密切关注」,其中一个关注点是有关修订对居港或途经香港的欧盟公民可能被人以逃犯之名再移交的影响。处方强调,在临时引渡的情况下,应有令人满意的保障措施。

欧盟又称,港府日后正式提交修例草案后,处方会与欧盟成员国的驻港总领事一同评估草案的所有影响。

当欧美对修例发表保留意见后,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昨(16日)晚在官网以发言人答记者问的形式称,注意到有个别国家对修例可能影响其国民的报道但,希望有关方面重视港府已多次声明,修例旨在使香港可以与那些尚无长期合作安排的司法辖区开展个案合作,所采取的标准也符合移交逃犯的通行做法。

发言人续称,合作打击犯罪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呼吁有关国家尊重香港法治和特区的立法进程。

香港政府以台湾一宗谋杀案犯逃回香港但因没有协议而无法引渡为由,年初起拟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便中国大陆、台湾和澳门可以个案形式,要求香港引渡疑犯回当地,引起泛民主派反对,而本地和美国商界亦表达忧虑,台湾亦表示不接受这种捆绑式的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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