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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斥FCC邀请陈浩天演讲等于“协助煽动分裂国家”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15日接受香港驻京传媒访问时直斥外国记者会邀请鼓吹港独的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演说,等于是“协助煽动分裂国家”,已属违法,事件已清楚显示香港可以考虑就基本法23条立法。特首林郑月娥接腔同意,认为香港不能不考虑为等同大陆颠覆国家政权法的23条立法,但同时亦须视乎客观条件是否成熟。

2018年8月14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前往香港外国记者会演讲。
2018年8月14日,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前往香港外国记者会演讲。 图片来源: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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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备受北京和特区政府箭头所指的FCC,则声称要回应的已经回应,没有任何补充的必要。

张晓明告诉香港驻京的传媒,FCC明知陈浩天和民族党意欲何为,却不顾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及特区政府再三劝告,一意孤行邀请陈发表演讲,张认为FCC协助进行分裂国家的煽动,或协助煽动分裂国家。他直指从法律而言,毫无疑问是违法。

张批评民族党、陈浩天以至FCC的言行,远远超出言论、新闻和结社自由范畴,明言支持特区政府对港独组织和其活动依法惩治,也包括对协助港独活动依法加以规管。被问到是否政府应为23条立法,张晓明直言特区政府应考虑。

张晓明指出,陈浩天及香港民族党是有“有预谋、有组织、有行动”地从事意图分裂国家的活动,而FCC邀请陈浩天演讲,则已构成“协助煽动分裂国家”,“毫无疑问也是违法的”。

张晓明又认为,民族党本身未经过合法注册,已是一个“非法组织”:“他的所有活动,应该都是违法的。”张晓明指,民族党在其党章里写明要推翻基本法,成立独立的香港共和国,并在过去数年“明目张胆地宣扬港独主张,招募成员,募集资金来从事有关的活动”。张晓明认为,这些事都显示陈浩天及民族党:“有预谋、有组织、有行动的从事意图分裂国家的活动。”

张晓明认为,陈浩天的言行不仅违反香港基本法,亦违反了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下的“煽动罪”,性质非常严重。

同样在北京就大湾区发展开会的林郑亦再一次复述张晓明的讲话,认为事件与限制言论、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她同时又否认特区政府就陈浩天演讲一事,对香港的新闻自由作出前所未有打压的指控,声称“网上纸媒都有广泛报道,何来有特区政府有打压言论自由呢?”

林郑称,文明社会除了有法律底线,还有道德和责任两条底线,但陈的港独言论已逾越所有底线。她批评FCC作为传媒机构提供平台让人宣扬港独、作出伤害港人和中国人感情的言论,“特区政府作出‘遗憾’表态,有何不妥呢?”至于应否会收回FCC会址,她称这并非问题核心,“就算活动在酒店举行都一样”。

至于是否应就基本法23条立法,她只重申虽然自上任后香港社会气氛渐趋平和,但有人却挑起矛盾,造成社会撕裂,“作为特首不能够不考虑如何去做相对有争议性的事”。

民主派的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反驳,FCC根本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形容只是“政治不正确”,批评港府将矛头指向FCC,旨在封杀一切有关言论,担心政治红线越划越多,“今日港独,明日肯定包括自决”。FCC则称要回应的已回应,没有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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