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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雨伞运动”三子煽惑他人冲占政府广场被判6至8月

2014年揭起雨伞运动并号召其他人冲占政府广场的3名学生代表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早前3人分别被裁定非法集结,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判罚社会服务令及缓刑。律政司不服刑期过轻,向上诉庭要求将3人即时收监。黄之锋今17日被改判囚6个月、罗冠聪判囚8个月、周永康判囚7个月。

黄之锋近照
黄之锋近照 RFI内存图 -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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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及罗冠聪已分别完成80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而周永康被判入狱3周,缓刑1年,缓刑期亦已届满。本案由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法官潘兆初及彭伟昌审理,他们曾于本周二重判反对东北拨款案13人入狱8至13个月。

黄等3人闻判后神情冷静,黄之锋离开法庭前振臂高呼“香港人不要放弃”,有市民即和应大叫“加油”。他们面露微笑步进羁留室,部分声援者难掩伤心痛哭。周永康的父母判刑后未有离庭,一直坐在原位,周母忍不住伤心落泪。

上诉庭表示,非法集结罪最高刑期3年;考虑本案案情、个人情况及犯案动机,需衡量判刑元素,阻吓自以为行使集会自由名义及漠视法律要求,去干犯暴力、参与非法集结、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的市民。上诉庭就黄周二人的刑期以8个月为量刑起点,罗则为10个月,而处理刑期覆核时可酌情扣减一个月,再考虑到黄及罗已完成社会服务令,额外扣减一个月。

根据法例,如他们最终被判入狱超过3个月,未来5年均不能参选,包括立法会补选。

雨伞运动时任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对于被改判入狱,已经抱有求仁得仁心态。上诉院宣判上述刑期前,黄之锋表示,目前他们正面临一个严峻的情况,未来很多案件陆续有来。他形容香港已步入威权时代,但希望大家仍然能够坚持下去。

对于或会被判入狱,黄之锋说:“为能够参与及委身于雨伞运动感到光荣。”他又呼吁现场民众不要放弃:“当我们这一班要坐监的年轻人都未曾放弃香港,你们又何必放弃香港呢?”

他希望2018年从监狱出来的时候,能够看到一个有希望的香港,“希望2018年出来的时候,大家不用令我们失望,希望大家不要放弃香港,我们还会赢的”。

同场的罗冠聪亦作出呼吁:“当我们几十位政治犯,在监狱为全香港人坐监时,你们可否在仍有自由的时候,于街头为我们继续抗争?”

他指过去一周见到为社会坚守公义的朋友,因政治不公而面临监禁。对于明日可能会入狱,他指他们需要的不是大家的道歉,而是需要知道所受的痛苦、付出能够获得回报,“推翻暴政不是靠多少人坐几十年监,而是靠心存善念、有道德力量的人,愿意比前面的人走得更加前,从而改变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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