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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达成引渡协议富豪刘銮雄可能有难

据南华早报引述消息人士报道,香港与澳门即将生效的引渡协议,可能追溯到现有的案件,尽管协议内容没有特别写明追溯的法律文字。在此协议下,港澳任何人如在一地被判有罪则不再可以在另一地逍遥法外,逃避法律的制裁。拥有追溯法律地位的引渡协议,澳门或最终可以向香港两名富豪刘銮雄和罗杰承绳之于法。

香港富商刘銮雄
香港富商刘銮雄 网路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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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銮雄和罗杰承因涉及一宗买地贿赂案而被澳门法院判处每人入狱5年3个月。刘銮雄一度是香港地产公司华人置业的主席,罗杰承则是BMA投资公司的主席,两人被指以2000万元港币贿赂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取得澳门一块地,以作兴建豪宅项目。被判入狱29年的欧文龙目前正在服刑当中。

但由于港澳两地之前没有引渡协议,刘、罗二人只要不踏足澳门,就无需担心服刑的威胁。报道指,为了这纸引渡协议,香港律政司袁国强去年至少两次访问澳门。

不过,有关的协议部分条文仍有待解决,特别是协议需要考虑两地政府的司法管辖权,报道引述内情人士披露,是“一宗相当困难”的工作。

香港和澳门分别继承了英国和葡萄牙的司法制度,分别实施普通法和大陆法。此外,有关中文的法律条文,亦增加了这纸协议的困难度。

目前到底有多少港人逃避法律制裁匿居澳门,澳门保安司和香港警方手上都没有一个统计数字,但袁国强去年7月访问澳门时表示,目前在澳门的逃犯大致上都在协议范围之内,协议将会规定“过去的案件将如何受到处理”。

消息人士披露,协议有追溯权,尽管协议条文无需特别注明,消息人士说:“在其他的条文上所用的字眼,就可以达到追溯的效果。”

报道引述香港大学法律教授杨艾文说,他同意这样的安排,可以达到追溯的效果,杨引用香港与美国之间的协议,说明文件“可对过去或今后的犯罪同样生效”。

澳门的监狱,距离香港只一个小时的船程,对刘銮雄和罗杰承而言,等同是咫尺天涯,似近犹远,但一纸协议,却可能将他们的命运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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