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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惠稿

扶不起的老人

摘要:““扶老人”最终成为公众话题,无疑是法律的缺失或者对法律的“不信任”所造成的。如何让社会放弃讨论“扶老人”,而形成一个人的基本准则行为,这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它可能是需要无数案件,客观、真实地呈现,这样公众心理才会有安全感,才敢第一时间想都不想去扶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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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惠稿:扶不起的老人
作者署名:李宁

假如在一个现代文明社会环境中,扶一个老人,要付出生命或者金钱的代价,我相信作为大部分的普通人会选择望而止步。

老人,中国传统社会中非常尊重的一个“词”,与之相关联的有“尊老爱幼”,“老有所依”。

“尊老爱幼”,体现在社会运行机器中的各个方面,如公交车、地铁里,以及相关排队的场所。为什么要尊老爱幼,因为我们每个人都会老,你对他人宽容,他人对你宽容,社会的道德秩序才能井井有条。

我原本认为,“扶老人”是太正常或者根本不值得一提的人性之事。好比,一个人要自杀,作为旁观者,你能视若空气吗?

“扶老人”,原本应该是中华民族作为“尊老爱幼”的良好品德之一,或者往更深层的角度来说,它是人性的关怀之一。

但这几年,“扶老人”却成为一种高危行为,这个词也成为了“关键词”。

最新的一起消息是在1月10日,据媒体报道,扶老人送医后,却被指认为肇事者,自认无处伸冤的河源市东源县漳溪乡村民吴伟青,在巨大精神压力下自杀身亡。截至昨天,对于此案当地警方成立的专案小组仍无明确结论。但曾声称“被撞”的老人周老汉却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承认是自己摔倒在地,与其此前的说法截然相反。

一句话来说,这起扶老人的故事是:好心人自杀,老人承认讹诈。“扶老人”倘若需要付出如此之代价,我相信,可能除了法律以及官员敢扶外,普通大众不敢扶。

没错,“扶老人”引发的最大争议是源于2006年的“彭宇案”。历时数年,最终官方的结案,公众仍难采信。随后全国这类案子曝光不少,今年就有几起最著名的,几个小学生扶一个摔倒老人,被老人诬陷,这是在四川的达州,还有一个外国人骑车撞了老人,先是舆论一边倒认为被诬陷,后来有视频证明是真撞,舆论又一片哗然。

在信息传播能量巨大的时代,不能指望媒体不关注,因为,媒体只负责客观传播,其责任还谈不上对社会该负“正能量”或“负能量”的责。从媒体属性的角度,正常的扶老人不需要公众引起太大关注,因为这是常识,好像你捡了1块钱,找到了丢失人,还给他,那真不算新闻。新闻价值的逻辑就在于关注社会中不一样的事、不平凡的事,无疑,彭宇案也好,河源村民自杀也好,都是媒体追逐的重点。最好是能引起全民热讨,事实上也确实做到了。

彭宇案可以说是“道德溃败”的传声筒,时至今日,这起案子,因为法律的不严谨,已经让大多数人开始怀疑起 “扶老人”的代价。当时的法官可能是站在了一个同情弱者的语境下,但其对社会道德以及社会秩序所造成的“负作用”是巨大惨痛的。

“扶老人”最终成为公众话题,无疑是法律的缺失或者对法律的“不信任”所造成的。如何让社会放弃讨论“扶老人”,而形成一个人的基本准则行为,这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它可能是需要无数案件,客观、真实地呈现,这样公众心理才会有安全感,才敢第一时间想都不想去扶老人。

作为以法律为准绳的法院或法官,事实上在这方面做的并不好。第一、缺乏严谨的求证逻辑;第二、缺乏透明的审案机制,如是否可以让公众参与,是否可以让第三方机构与法院一起把案件做实;第三、绝不能站在息事宁人的份上,让好心人支付一定代价,一毛钱都不行;第四、缺乏严惩“讹诈”机制,很多时候法院念及老人身份,而不愿处于重罚,这无疑于加剧“道德风险”。

实际上,无论老人是贫或富,无论任何原因,都不是自己作恶“讹诈”的借口,假如我们相信法律的话。从这方面来说,法律与道德要分得清清楚楚

我曾问过身边朋友,当老人摔倒时,是否能第一时间想都不想去扶,回答“是”者少之又少。大部分人心里是向善的,也想扶,但会考虑成本和代价,当我们做道德好事时,若第一时间想起“负结果”,那往往这个事件的代价已经是最大的了。比如,当你考虑扶老人的那么几秒或几分钟内,老人可能就病逝了...

但我也相信,从全国来看,不讹诈式的“扶老人”毕竟是多数,因为对大部分人来说,依然仍存在人性。毕竟咱得相信世界仍是好人大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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