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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赐稿

答秦永敏:维护革命暴力权利≠提倡革命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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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秦永敏:维护革命暴力权利≠提倡革命暴力
作者:张三一言

[一]、维护民众暴力革命权利≠提倡革命暴力;暴力革命胜利≠走专制独裁回头路

我再重复一次:不存在“张三的暴力革命”!我并不是提倡暴力革命,我只是“维护民众有反暴政的暴力革命权利”!

除了这个令我心烦的问题外,你主要问的是:胜利的暴力革命者会不会走民主共和之路。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很有意思,回答如下。

回答一,在今天,暴力革命胜利后武装掌权者走国共之路可能性大于走专制回头路。事实胜于雄辩,今天的利比亚就是暴力革命胜利后武装掌权者走国共之路的实证。当然暴力革命胜利后武装掌权者不走共和之路而走专制回头路也可能。但是在民主之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形势下,还政于民走民主共和之路的可能性远远大于走专制回头路。

回答二,暴力革命者抱持民主共和目的,暴力革命胜利后建立共和民主可能性大。暴力革命者抱持专制独裁目的,暴力革命胜利后建立专制独裁制度可能性大于一切。

回答三,并不必定保证结果与愿预设目的一致;因为持自由民主共和目的的暴力革命者会异化,特别在胜利后更易于异化;异化成为专制独裁者。这是历史常见的事。能保证暴力革命胜利后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与政权的条件是:民主目的+多元民主力量制衡。民主目的在“回答二”已解答。如果在建立民主共和过程中,反专制民主力量是一元的,或一元独大的(不管它是暴力革命的还是温和到不能再温和的改良),那么,建立回头路的专制独裁社会、政权可能性极大。反之,如果民主力量是多元的,建立民主共和可能性极大。

你也说,暴力革命的概率已经微乎其微,即使发生对民主转型是福是祸难以预料。既然判定暴力革命的概率已经微乎其微,就用不着大力气鞭挞暴力革命了。暴力革命对民主转型是福是祸难以预料,就是说可能是福也可能是祸。但是,现实是:不发生革命就是垬一党专制,这本身就是极害极祸!不暴力革命是100%祸害,暴力革命则可能有50%是福非祸,为甚么不两相比较取其轻害而暴力革命?当然,认为现今政治现实不是祸害,或者其祸害比暴力革命轻,又当别论。

回答四,回头再说一下。“暴力革命的物质基础和人员何在”?我的回答是,我知道利比亚人民在暴力反抗前是没有暴力反抗物质基础的;反抗一起来反抗物质基础也出现了。暴力革命的人员何在?我的回答是,准准暴力革命基础存在于不涉及直接利益围观者中;准暴力革命基础存在于翁安、浙江湖州类群体事件中;现行暴力革命有杨佳等人(虽则是个人行动)。

[二]、现在没有暴力革命的物质基础和人员≠明天没有

“分歧的关键所在”并不关键。我说的是民众民主革命“崛起”。这“崛起”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垬贬诬之词“动乱”并非必然暴力)。你说的是非暴力民主革命的民众“崛起”。我说的是大圈“崛起”,你说的是小圈“崛起”,只是大小程度不同而已,并不关键。

你问我“你的暴力革命的物质基础和人员何在、怎样在大陆生存、发展”?

几乎所有与我辩论暴力革命的人都质疑我有没有人愿暴力革命、暴力革命的可能性、暴力革命的结果…我回答得太多了,到了不耐类的程度。我重复又重复地说过,我是,且仅仅是“维护民众有反暴政的暴力革命权利”,而不是提倡暴力革命。这好像你我都维护人们有离婚权利,这一维护离婚权利并不等于提倡别人都离婚。我不明白这么浅显的道理,为甚么总是分不清楚,或者说有意不清楚(混淆)。

[三]、暴力革命≠为野心家去卖命

“简单地说,为了减少两斗皆仇的概率,为了避免恶性互动,我们应该采取类似圣雄甘地的办法,何况今天的中国已经是人人多少有点恒产,并且即使进入民主社会,民众还是得靠自己的劳作改善自己的个人生活,因此也绝不会有多少人能成为暴力革命的动力,不会有多少人愿意为野心家去卖命。”

我理解也认同你不愿见到“暴力革命”的观点。但是,说话最好不要与事实相差太远。“不会有多少人能成为暴力革命的动力,不会有多少人愿意为野心家去卖命”之说就与现实不符。中国人有恒产不暴力革命、把暴力革命说成是为野心家卖命,是不是既脱离中国现实,也脱离世界现实?就在眼前刚刚发生的利比亚暴力革民就与你说的不符。

其一,利比亚人民的恒产要比中国人多、富得多,但是,还是发生暴力革命了。不能说利比亚人民是为野心家卖命而不是为了自由民主罢?

其二,中国发生推翻暴政的暴力革命是可能的。你也这样说:“从中国来说,不发生高烈度的抗争是不可能完成转型的,但是,我们必须尽可能把这个烈度控制在非武装对抗层面。”从另一面解读这句话,是暴力革命为有可能。从事实上看,人们不敢保证在党民矛盾冲突少锐化时,不会有倒向人民的垬军与保党军对峙或战争的可能。若这成为事实时,我们应该把他们视为人民的支持者而支持,还是把他们视为“为野心家卖命”的恶势力而反对?

在民主革命时代的今天,把革命“烈度控制在非武装对抗层面”是合理、正确的的追求;若是因此而走入极端,反对和否定暴力民主革命就不妥了,它利于极权,不利于民主。

我再评论“不会有多少人能成为暴力革命的动力,不会有多少人愿意为野心家去卖命”的另一面。一种行为到底是为野心家卖命还是为民主贡献,决定于甚么人为甚么目的,而不是采取甚么手段。

为个人专制独裁权力而使用暴力,你参与其中就是为野心家卖命;为建立自由民主社会制度而使用暴力,你参与其中就是为自由民主作出奉献。不能用手段决定事实的性质:说用非暴力手段就是为自由民主努力;用暴力手段就是就是为野心家卖命。

“革命革命多少罪恶假汝而行”。说句老实话,我极之讨厌这类信口开河的话。君曾听否:“民主民主多少罪恶假汝而行”!“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而行”!…

[四]、垬统治动摇≠垬放弃“党的领导绝对不可动摇”核心主张和利益

我说的是共产党不断“重申”“党的领导绝对不可动摇”,是指垬坚持其核心主张和利益。你说的是 “中共统治已经在动摇”,指的是垬领导层现状和统治能力消退这个事实。以温家宝为指标的党的领导绝对不可动摇、也还没有达到动摇“党的领导”程度,并没有放弃“党主下的民主”的思路。 “中共统治已经在动摇”也远没有动摇到分裂地步。这是客观现实判断。

主观愿望则是,我乐观垬统治集团动摇和统治能力被削弱,更愿尽所能力量令其从动摇导致分裂瓦解。

[五]、中国没有“容忍精神”的统治者≠中国统治者不可能被迫容忍

我深感思想交流构通的困难。我说的是中国没有“容忍精神”的统治(者),你回答的是中国统治被迫容忍的东西越来越多。比如说现今垬社会,没有人愿意让别人偷抢自己的钱,同时存在着被别人偷抢自己钱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但是,并不会因为后者就让前者改变成为愿意让别人偷抢自己的钱。同理并不会因为垬被迫容忍他不喜欢的东西就会改变它不能容忍的本性,尤其是不能容忍异己的本性。

区别和认识两者很重要。把被迫容忍当作有容忍精神是改良派的思想资源,或者说是思想依据。把两者分开是革命派的思路,或者说是思想依据。

那么两者关系是怎么样的呢?

如果统治者被迫容忍广泛化和习惯化,那么,与统治者有容忍精神在“事实上”就没有甚么分别了。要怎么样才可以达至这一目的呢?只有压力。其中主要的是统治者外施加的政治、思想、道德压力;次要的,还是很次要的是统治者自身尚存的道德良心与外在的压力共鸣。

没有统治者外的压力,一切都是空谈。而革命、尤其是暴力革命是最有效的压力。现今的反革命、反暴力革命行为实质就是消减统治者坚持不容忍的压力;让统治者不容忍下去。

[六]、政治家≠理论家

“任何政治活动家都必须讲究一点策略,新兵上阵常常一梭子把子弹打光,老将则总是在战斗结束时还留有预备队。何况自古有云“天地之化,在高与深,圣人之道在隐与匿” ,看看二十五史,古往今来成功的政治家有几个是一开始就喜欢唱高调的?拿毛泽东对蒋介石的态度来说,其调门就始终和力量对比相应。”

我这里的评论可能有鸡蛋里挑骨头之嫌,但是,志在搞清事实和概念。
我的理解是你这里提到了两种不同类的人。一类是你说的老将,即是政治(实践)家,一是新兵,应该是指评论者、理论家。政治家要面对现实,所以,要讲求策略、要妥协;评论者、理论家没有这个负担。他们志在说理,所以要彻底;要彻底,就很可能是“一面之词”。人们常说知识分子的天职是批判社会、批判权力,所以,知识分子对权力没有妥协的余地、没有讲求实践策略的必要;知识分子要做的就是彻底、激烈的、“极端”不留遗地批判。

在讨论问题时,尤其是在争论时,人们往往把两者混淆起来。

我极尊敬秦永敏对民主事业的贡献和执着。我们的分歧焦点是,我认同和支持非暴力民主革命,但不反对或否定暴力民主革命;你只认同非暴力抗争,反对或否定暴力民主革命。

张三一言 20111104 香港

秦永敏 答张三一言对“论和平转型”的评注http://www.canyu.org/n33775c1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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