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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育

美国最高法院要废除大学招生另类政策以维护真正平等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在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违宪,这消除了美国最精英大学用来实现校园多元化的主要措施。此前,美国顶尖大学包括哈佛,麻省理工学院等院校被指招生有政策性以及歧视性诟病。

美国哈佛大学标识
美国哈佛大学标识 © 维基百科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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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台报道称,最高法院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决定。美国最有权力的法官刚刚结束了大学入学时使用种族标准的做法。法院再次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本台在华盛顿的记者Guillaume Naudin报道,自1965年启动平权行动方案以来,美国最高法院每次都作出有利于平权行动的裁决,最近一次是在2016年。而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结束的新裁决,废除大学里的招生歧视。

该决定长达267页。它要求公立和私立大学在他们的招生计划中使用非种族以外的标准,包括诸如申请入学者的收入或地理来源等标准,以确保在招聘学生时的多样性。

据华尔街日报称,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在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因素违宪。周四的裁决将迫使美国高等教育重新制定招生标准,几十年来,实现多元化一直是是它们守护的信念。大学官员一直以来都坚称,除了种族因素之外,没有其他替代方法能确保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申请者(特别是黑人学生)获得精英大学的录取。

不能再为此类申请者自动加分后,招生办公室现在必须决定种族多元化在其评估的各优先事项中的顺位,这当中可能包括学业表现、体育等课外活动成就,以及对校友和捐赠者的偏好。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在为最高法院撰写的意见书中写道,“消除种族歧视意味着完全不考虑这个因素。学生需根据他或她的个人经历而不是种族接受评估,许多大学长期以来一直背道而驰。”他的裁决得到了大法官Clarence Thomas、Samuel Alito、Neil Gorsuch、Brett Kavanaugh和Amy Coney Barrett的支持。

法新社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禁止大学在招生时使用种族和族裔为基准,严重打击这项持续了数十年,并强化非裔美国人和其他少数族群就学机会的作法。

联邦最高法院以6比3作出上述裁决,6名保守派大法官都加入多数意见行列。

占多数的保守派大法官一年前推翻对于女性堕胎权的保障,如今他们再次展现准备好废除1960年代以后写入法律的自由派政策。

美国「积极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政策源于1960年代晚期的民权运动,旨在协助解决美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的歧视问题。

如今由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主笔的多数意见写道,虽然积极平权措施「立意良善」,但不能永远持续下去,对待学生的基准必须是他/她的个人经历,而非种族。但罗伯兹也写道,这份意见不应被理解成禁止大学考量某申请人对于种族如何影响自己人生的讨论。

这项裁决严重打击扩大招生和雇佣多元性的努力。保守派乐见这项裁决,但进步派猛烈抨击。

据法新社说,拜登(Joe Biden)表示自己极度失望,他说,“美国仍旧存在歧视…我认为,种族多元的大学更强大。”

前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则在他自创的社群媒体应用程式(App)Truth Social写道,这对美国来说是美好的一天,有利美国与全球其他国家竞争,这是大家都在等候与期盼的裁决,结果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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