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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风土人情

巴尔扎克小说“邦斯舅舅”中一位遗老的装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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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的大街上,法国人就象在演戏,一场接一场地,而且都是是免费出演,太艺术了。巴尔扎克说,世界上唯独在巴黎这座城市,你才可以碰到这种场景。今天我们就向大家介绍巴尔扎克的小说“邦斯舅舅”中一位遗老的装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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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四年十月的一天,约摸下午三点钟,一个六十来岁但看上去不止这个年纪的男人沿着意大利人大街走来,他的鼻子像在嗅着什么,双唇透出虚伪,像个刚谈成一桩好买卖的批发商,或像个刚步出贵妇小客厅,洋洋自得的单身汉……这位路人衣着的某些细微之处依旧忠实地保留着一八○六年的式样……

这位老人又干又瘦,在缀着白色金属扣的暗绿色上衣外,又套着一件栗色的斯宾塞!……

斯宾塞,顾名思义,这是一位英国勋爵发明的,此君恐怕对自己那个优美的身段很得意。早在亚眠和约签定之前,这位英国人就已解决了上身的穿着难题,既能 遮住上半身,又不至于像那种加利克外套死沉地压在身上,如今,只有上了年纪的马车夫的肩头才搭这种外套了;不过,好身段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尽管斯宾塞是英 国发明的,在法国也没有时兴多久。

四、五十岁的男子一见到哪位先生身着斯宾塞,脑中便会为他再配上一双翻口长统靴,一条扎着饰带的淡青色开士米短裤,仿佛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那身装束! 上了年纪的妇人们则会回想起当年情场上的一个个俘虏!至于年轻人,他们会感到纳闷,这个老亚西比德怎么把外套的尾巴给割了。这位过客身上的一切跟那件斯宾塞如此协调,你会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帝国时代人物,就像人们说帝国时代家具一样;不过,只有那些熟悉,或至少目睹过那个辉煌盛世的人,才会觉得他象征着 帝国时代;因为对流行的服饰式样,人们得具备相当精确的记忆才能记清。帝国时代已距离我们如此遥远,可不是谁都可以想象当时那种高卢希腊式的实际景象的。

此人的帽子戴得很后,几乎露出了整个前额,一派大无畏的气概……

丝质面料与帽形的纸板衬总是不伏贴,有的地方皱巴巴的,像害了麻风病似的,每天早上用手捋一遍也无济于事。

在看上去摇摇欲坠的帽子底下,是一张平庸而滑稽的脸,只有中国人发明的丑怪小瓷人才有这样的面孔……

他脚上穿的鞋子整个儿被帝国禁卫军式样的长统鞋罩给遮住 了,这样他也就可以一双袜子穿上好些日子。黑呢裤泛着灰红色的闪光,裤线已经发白,或者说发亮,无论是裤线的褶折,还是裤子的款式,都说明这条裤子已经具 有三年的历史。他的这身衣装虽然宽大,却难以遮掩他那干瘦的身材,他这么瘦应该说是自身体格的原因,而不是按照毕达哥拉斯的方法节食的缘故;因为老头儿长 着一只肉乎乎的嘴巴,嘴唇厚厚的,一笑起来便露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绝不比鲨鱼的逊色。一件交叉式圆翻领背心,也是黑呢料,内衬一件白背心,白背心下方 又闪出第三层,那是一件红色毛线背心的滚边,让你不禁想起那个身着五件背心的加拉。白色平纹细布的大领结,打得煞是招摇显眼,那还是一八○九年那阵子一个 英俊小生为勾引美人儿而精心设计的打法。可是领结大得淹没了下巴,面孔埋在里边,仿佛陷进了无底洞。一条编成发辫状的丝带,穿过衬衫拴在表上,好像真防着别人偷他的表似的!暗绿色外衣异常洁净,它的历史比裤子还要长三年;可黑丝绒翻领和新换的白色金属扣说明对这身衣着已经爱护得到了再精细不过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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