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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马来西亚

金正男毒杀案今开庭 两名女被告均作无罪辩护

朝鲜领导人金正恩的同父异母兄长金正男今年2月在吉隆坡机场被毒杀案10月2日开庭审理。两名女被告,印尼籍的艾莎和越南籍的段氏香出庭应讯。她们二人都做无罪辩护,强调被朝鲜特工欺骗,否认谋杀指控。

马来西亚警方押送下越南被告段氏香(左二)进入法庭2017年10月2日
马来西亚警方押送下越南被告段氏香(左二)进入法庭2017年10月2日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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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雪兰莪州首府沙阿南(Shah Alam)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金正男毒杀案。两名被告25岁的艾莎(Siti Aisyah)和29岁的段氏香(Thi Huang)身穿防弹背心,戴着手铐进入法庭。

马来西亚当局出动200名警察进行保安。艾沙和段氏香被控在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向金正男脸上抹VX神经毒气液体,导致金正男在20分钟后死亡。这种毒气属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疑似由朝鲜特工提供。当时金正男正在准备乘飞机返回澳门。

韩国从案发初始便指控朝鲜策划了这次暗杀,但平壤一直否认。金正男是朝鲜政权的批评者,长期流亡海外。

这两名女嫌在案发不久即被逮捕,一旦谋杀罪名成立,她们最高可被判死刑。今天检方对两名被告的指控诉状首先用她们各自的母语宣读。此二人的翻译随后宣布,被告要做无罪辩护。

检察官阿赫马德(Muhamade Iskandar Ahmad)宣布控词说:我们将向法体提供证据,证明在机场的登机大厅,艾莎和段氏香接近受害人,向受害人的脸和眼睛喷了VX神经毒液,导致受害人死亡。

在整个调查中,这两名被告一直否认自己有意杀人。她们不断重复申明自己受到朝鲜男的欺骗。

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均由她们各自国家聘请。艾莎的律师强调,艾沙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手上的液体有毒,他并指出,3名朝鲜男子自称是节目制作人,以每次“节目”100美元的报酬,欺骗艾莎拍摄恶搞节目,并称这个节目向中国市场播放。艾莎希望摆脱卖淫,于是答应。她之前曾多次被朝鲜男子带到吉隆坡的机场、商场及酒店,在陌生人身上抹油及胡椒等。越南嫌犯段氏香的律师也以当事人被骗拍摄恶搞节目,作为辩护的重点。

辩方律师还要求检方披露4名朝鲜疑犯的身分。但是,那几名与暗杀金正男案有关的朝鲜男在案发后,立即离开了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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