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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未即批《荣光》禁令 要求港官澄清禁制对象

香港/政治 – 香港高等法院就港府申请禁止传播反修例运动期间流行的《愿荣光归香港》(简称《荣光》英文是「Glory to Hong Kong」)进行指示聆讯,但法官未有即时就歌曲发出临时禁制令或禁制令,而是要求代表港府提出申请的律政司澄清禁令的对象和送达禁令的方法,为此将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再行处理。

港府申请禁传播《愿荣光归香港》, 但出闸脱脚, 要押后再议, 小图为拒绝透露姓名的律政司代表 2023年6月13日
港府申请禁传播《愿荣光归香港》, 但出闸脱脚, 要押后再议, 小图为拒绝透露姓名的律政司代表 2023年6月13日 © 麦燕庭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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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丶曾在香港任职多年民事诉讼律师的任建峰在其脸书上作出批评,指从没见过禁制令申请者竟然没有在聆讯前向法院提出的书面文件列出一些「101的基本资料」,甚至是到了聆讯时还未能回答,形容情况荒谬。他认为,出现这情况,可能是因为律政司受了政治压力,以致基本功夫未完成便去申请禁制令;其次是可能律政司内质素严重下滑丶而心仪的外判资深大律师又未有时间去处理这案件;又或上述两个原因皆是。

高院法官陈嘉信昨(12日)早开庭时透露,律政司原希望经书面处理,但法官认为要开庭。而在散庭后,律政司代表拒绝透露其职级及姓名,并在警员护送下离开。

根据申请禁制令的入禀状,港府要求禁制任何人在具意图违反《港区国安法》,或令歌曲被误认为是香港的「国歌」,又或有意煽动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情况下,禁止公众以任何方式传播《荣光》,禁制令同时禁制二次创作和歌曲的旋律。被告则是任何做出四类禁制行为的人,但未有代表出席聆讯。

根据入禀状,被告地址是香港境内任何范围。但陈官关注本案禁制令的对象谁属,以确保被告能收到文件,满足法例要求,因为根据他的理解,禁制令并非针对所有人。

律政司代表确认,禁令「不是针对全世界」,只是针对有禁令相关的行为及意图丶以及正在干犯禁令的人。

当陈官追问,这是否代表不会针对在禁令生效后违反的人士时,律政司一方改口称,禁令是针对「正在干犯和有意干犯」的人,强调行为具持续性才会受禁;陈官再质疑上述条款仍然排除至今从没干犯任何行为丶在禁令生效后违令的人,若律政司认为他们也受禁制令所限则「有点奇怪」。律政司代表承认辨认被告身分有困难,最终表示需时厘清被告身分。

庭上另讨论向被告送达文件的途径,双方同意,在政府网站丶警察丶律政司三个官方网站发布禁制令文件,并在湾仔警署报案室张贴可连结至该文件的二维码,以及透过政府新闻系统发放附有二维码的新闻稿,已能满足法律上送达文件的要求。

律政司本月5日入禀寻求法庭颁发禁制令,同时在入禀状中列出32条YouTube连结网址,当中包括不同版本丶语言丶由不同人士所演唱的《荣光》,同时要求被告或任何人须立即采取行动,停止传播。若港府成功申请,将会是香港第一首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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