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中国/香港

黄之锋回应参选政审查问:不港独 拥护基本法 主张香港民主一国两制宪政框架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天以书面回复选举主任对他参选的查问。据黄之锋重申,他不主张香港独立,他提倡和支持“民主自决”是指香港特区在“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方针政策于“50年不变”限期届满后的前途问题,应让香港人共同参与决定。“本人的立场是任何香港未来前途的决定,应在‘一国两制’的宪政框架内进行”。

图为香港政治领袖黄之锋
图为香港政治领袖黄之锋 网络照片香港政治领袖黄之锋
广告

据中央社今天报道,黄之锋回复选举主任指:我有权参选,政府无权筛选。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天以书面回复选举主任,表明他并非以香港众志身分参加区议会选举。他对于“民主自决”的主张,与他在提名表格作出拥护“基本法”及支持香港特区的声明并无牴触。

据黄之锋重申,他不主张香港独立,他提倡和支持“民主自决”是指香港特区在“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方针政策于“50年不变”限期届满后的前途问题,应让香港人共同参与决定。“本人的立场是任何香港未来前途的决定,应在‘一国两制’的宪政框架内进行”。

黄之锋批评海怡西选区选举主任马周佩芬的来信,完全就是政治审查,在信件要求他解释自己“如何不违背拥护基本法和确认书”,其实早已假定他违反要求,并将举证责任转嫁到他身上,要求他证明自己拥护基本法。

据黄之锋最后强调:“我有权参选,政府无权筛选。”

中央社说,黄之锋今天下午4时许在脸书公布他回复选举主任马周佩芬的全文,并作以上表示。

据黄之锋首先强调,他并非以香港众志代表的身份参加这次区议会选举。根据香港众志于2018年5月26日在其网站发表的转型宣言,香港众志已不再为政党,故并不会派员参与各级选举或竞逐任何公职。他表示,参选的决定,乃经负责民主派协调事宜的“民主动力”所推荐,竞逐海怡西区议会选举。事实上,他投入地区服务及参加区议会选举的决定,与他的香港众志身分及职务并无关连。

针对选举主任询问,鉴于他与香港众志的联系,是否认同该组织“民主自决”的主张。黄之锋反指马周佩芬“选择性地提述有关的内容”,并非他所支持“民主自决”主张的全部。

他强调,本人提倡和支持香港人可以自决前途,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方针政策于“50年不变”限期届满后的前途问题,应让香港人共同参与决定。而他的立场是任何香港未来前途的决定,应在一国两制的宪政框架内进行。

针对选举主任询问是否认同香港众志提倡与支持香港独立是自决前途的选项,黄之锋回称,他不主张香港独立,而他理解香港众志所提出的自决前途,并不具实际约束力,亦不牴触“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和“中英联合声明”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

黄之锋表示,“基本法”第12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自决前途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下进行。“我认为任何成为自决前途选项的主张,其先决条件是拥有相当民意基础,以符合民主原则”。

黄之锋并引用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对香港众志成员周庭的选举呈请所作的表述,强调他就自决前途的看法与周庭所述相同,也知悉政府接受周庭案的判决,没有就周庭案提出上诉。周庭此前因为民主自决的主张被取消选举资格,但9月上诉成功。

黄之锋还引用他在2017年6月29日于“华盛顿邮报”与泛民主派大老李柱铭合撰Why we fight for Hong Kong\'s freedoms(我们为何要为香港自由而战)的文章内容,强调他从未主张香港独立;支持民主自决并不代表支持香港独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据黄之锋在回信要求马周佩芬尽快就于月4日提交的提名表格,以及上述问题的答复,决定他的提名是否有效。

黄之锋最后强调:“我有权参选,政府无权筛选。”

香港选举事务由选举管理委员会负责,其行政机构是选举事务处,下设各区选举主任,他们可以依规定取消参选人的资格。

中央社说,此前香港已有多人因为政治主张而遭取消资格。黄之锋昨天表示收到马周佩芬的来信,要求他在10月15日下午4时正或之前作回复。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