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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表明就算香港通过修例也不会协商引渡杀人疑犯

显然洞悉香港特区政府所推动的逃犯条例修订案别有政治动机,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9日表明,不会在修订逃犯条例的前提下与香港特区政府协商,即使修例通过,在前往香港或在港的台湾人被移送到中国(大陆)的威胁未排除前,都不会同意引渡在台湾涉及杀人的港人疑犯陈同佳赴台。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
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 DR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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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8日就逃犯条例回应记者提问,他强调欧美各国、国际商会及团体均对修例密切关注,表明修例“将使在港人士被移送到人权状况恶劣的中国大陆,导致个人人权、人身安全遭到威胁”,对此“怀有高度忧虑不安”。他又说,台湾政府在台湾杀人案发生后,已尽一切努力处理事件,三次提出司法请求与会商要求,但港府均不予回应,反而舍易求难,将原本可以单纯处理的个案,以复杂且受到高度质疑的方式来处理。

邱垂正续指,面对各界忧虑,港府仍然坚持修法,并拒绝能兼顾人权及彰显公义的替代建议,质疑做法另有政治图谋。他重申,台湾一直希望陈同佳能够得到法律制裁,惟台湾当局也不可忽视台湾人因修法而导致的人权损害,重申除非赴港或在港台湾人被移送到中国的威胁得以解除,否则台湾不会同意移交逃犯,而倘若今次修例不成,个案最终未能处理,则相关责任应由港府承担。

现年21岁的陈同佳,去年2月与同是港人的女友潘晓颖到台湾旅行,期间两人发生争执,陈同佳在酒店房间内涉嫌杀死女友后,藏尸于行李箱内然后弃置空地。陈之后返回香港,由于台港两地缺乏有关的逃犯引渡安排,陈在香港只因将女友的手提电话变卖并同时利用死者的提款卡提款,而被控四项洗钱罪,陈承认上述控罪并在4月29日被判入狱29个月。

事后林郑月娥政府接到台湾多次要求就陈案进行商讨有关的安排,港府却不予理睬,但到了今年2月,港府对陈案的态度突然有180度的改变,声称为了填补漏洞而宣布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即一般称之为逃犯条例修订案。

林郑月娥和保安局长李家超更经常声称通过修例,可以为死者潘女和她的家人“伸张正义”。但由于港府事前对台的要求的不瞅不睬,之后又突然推出这个包括达成中港逃犯引渡安排的修订案,令外界怀疑港府是项庄舞剑旨在沛公,与大陆达成交换逃犯才是修订案的“主角”。而现在台湾已经表明就算通过修例也不会与港府磋商引渡陈同佳回台受审,所谓的“伸张正义”只是别有政治居心的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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