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占领区内向黎智英掷内脏 三人判刑9至18周
占领运动期间,支持与反对人士时有口角,间中出现袭击事件,当中,不时到金钟「占领区」内以行动支持占领人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曾被三人在区内投掷动物内脏,并与在场纠察纠缠,昨被法庭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分别判入狱九至十八星期。三人提出上诉,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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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前年11月12日,三名被告陈国雄、食肆老板叶永志及融资公司助理李小龙到金钟占领区向黎智英投掷动物内脏,当中,李负责拍摄,但亦须负刑责。裁判官李绍豪3日判刑时特别指出,叶永志曾向感化官表示,带同内脏到占领区,原拟计划投掷到儿子的帐篷,但因生意受占领运动影响而改向黎智英掷物,不过,证据显示,三名被告是早有预谋,似欲羞辱事主,认为被告解释不能接受。而陈姓被告对纠察箍颈及推撞,明显是协助叶逃离现场,比一般普通袭击更严重,而且有关行动是在众目睽睽下施行袭击,简直是目无法纪。
除黎智英外,他旗下的《苹果日报》被指偏向占领计动示威者,有反对人士到该报厂房围堵,阻碍报纸发行及发售,被新闻组织批评为妨碍新闻自由。表明会接受因占领而被警方拘捕的黎智英,在占领运动结束时辞任集团主席,一般估计,他是不希望集团业务受拘捕及调查行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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