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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媒体人在香港运营政治杂志被控“非法经营”昨天开庭受审当庭认罪

昨天(11月5日),两名香港资深媒体人因在香港出版运营《脸谱》、《新维》两份政治杂志,在深圳南山区法院以“非法经营”开庭受审。开庭前,深圳官方向王建民施压,要求其接触与活跃的人权律师李方平的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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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出版人王健民和总编辑呙中校去年5月份在深圳被捕以后,已经被拘押了一年半,根据获许可旁听的香港英文报纸《南华早报》报道,王建民和呙中校均当庭认罪,一般认为,两人将可能被判处一年半左右的刑期,以折抵两人被拘押的时限,并附加缓刑。

开庭前,深圳官方向王建民施压,要求其接触与活跃的人权律师李方平的代理协议。

李方平在开庭前一天发布微博称,“年逾六旬的王建民因涉非法经营罪等羁押一年半后明天(11月5日周四)在深圳南山法院受审。开庭前,王先生在检务人员多次“阐明引导”下认罪并辞去外地律师。我尊重王先生的决定,因为他相信内地司法机关是守信用的,我也不认为他会成为“香港李庄”。

京衡律师的负责人陈有西则通过微博透露,“京衡律师李道演从指控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和法律适用三方面,为呙作了无罪辩护。庭审过程平稳有序,合议庭充分保障了辩护权利。《南华早报》等媒体旁听审判,今天作了报道。”

南华引述检方说法,两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国家事务杂志有限公司,通过出版两份杂志《新维月刊》和《脸谱》,赚取了700万港元。当局称,两人运营的杂志是“非法出版物”,没有在内地当局登记,却售予内地读者。

此外,王健民的妻子曾协助将杂志寄送到内地,她和杂志一名来自河南的自由撰稿人都在南山法院承认非法经营罪。
据说,王健民在庭上声明中称:“审讯是公平的,我感谢党和政府的教育。”而呙中校的声明则称:“我们出版了未经证实的新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2014年5月底,本台曾报道了两人被抓的消息。呙中校、王建民,均为前《亚洲周刊》记者,离职后联手在香港办《新维月刊》、《脸谱》等时政类刊物。

呙中校1975年出生,湖北石首人,毕业于武汉大学,在深圳工作多年,2002年11月以“我为伊狂”的网名在互联网上发表万字长文《深圳,你被谁抛弃》,引起广泛讨论,2004年底,呙中校作为内地专才获邀往香港担任《亚洲周刊》编辑。
呙中校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证件,王健民据说则持有美国护照。新维资讯网和《新维月刊》以及《脸谱》杂志均在香港注册发行,主要报道中国大陆的政治新闻,报道风格耸动。

王健民是上述两本杂志的主要投资人,这两本杂志编辑制作均在两人实际居住的深圳,因深圳印刷成本较为低廉。有可能在深圳印制完毕后,运往环境较为宽松的香港贩售,主要销售对象则是在香港游玩的,对政治秘闻有兴趣的大陆游客。

根据南华早报的报道,法庭上,王建民的律师陈南沙辩称,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出版物应该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涉案的两本杂志在香港都是合法出版物;呙中校的律师李道演则辩称,呙中校只是负责编辑杂志,并没有参与经营活动。“如果在深圳编辑一本香港杂志都是犯罪,内地全部为海外媒体工作的记者是不是都面临同样的风险?”

两人的律师称,两人运作的杂志都是在香港出版的,有杂志被寄送给在内地的8个人,他们都是出版人的朋友。这批内地读者给王健民和呙中校的公司带来的收入是6万6000元人民币(约合8万零600元港币),不到15万人民币的一半,而非法经营罪的立案门槛之一是非法经营收入要达到15万元人民币以上。

律师认为,检方错误地将杂志在香港获得收入计入在内地经营以立案。

2012年,《新维月刊》曾独家报道,所谓“最近查获的一起隐藏在中国国家安全部高层的间谍案”,即中国国安部副部长陆忠伟秘书李辉疑似被美国情报机关策反案。

两人被抓后,香港新闻界有传言称,抓捕两人是对这一报道的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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