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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

人权观察呼吁让牢狱中病重的女记者高瑜就医

人权观察表示,中国政府应确保狱中记者高瑜得到必需的医疗照护。高瑜现年71岁,于2014年4月被捕,2015年被判七年徒刑,罪名是泄露中国共产党要求加强审查,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一份内部文件。

香港泛民主党成员在中联办门前示威呼吁北京释放高瑜。2015年4月17日。
香港泛民主党成员在中联办门前示威呼吁北京释放高瑜。2015年4月17日。 照片来源:路透社REUTERS/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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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的家属和律师指出,她患有慢性心绞痛、高血压、称为美尼尔氏症的内耳功能失调病变,以及未确诊的慢性皮肤过敏症。高瑜告诉他们,最近她的心绞痛日益频发且更加剧烈。据高瑜说,北京第一看守所只给她治疗心绞痛的中药,不准她服用原本在家里常用的药剂。高瑜的家属和律师并说,她无法获得专科医师的诊察和治疗。

人权观察亚洲部主任布莱德・亚当斯(Brad Adams)说“捏造政治罪名把记者打入大牢已经够糟,还剥夺她必需的医疗照护,实在是残忍、有辱人格而且危险的做法,中国政府应该立刻将高瑜送往医院,对她的健康恶化进行彻底诊察。”

高瑜是一位著名记者,因为报导和支援1989年天安门广场抗议活动,高瑜于1989年6月到1990年8月遭到监禁。1993到1999年,她又被控泄露中共高层决策而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入狱。

2014年4月24日,高瑜因泄露“九号文件”被拘留,这份中共内部文件警告党员提防“七种危险”,包括人权等“普世价值”。2015年4月17日,高瑜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据律师表示,高瑜已提出上诉,但二审通常不会开庭审理。

中国监所环境恶劣,通常过度拥挤、营养不足且医疗照护简陋。依据看守所管理法规,病情严重的在押人员“可以”转送看守所指定的医院治疗。根据人权观察最近发表的报告,重病在押人员直到病情显著恶化才被送医的事件屡见不鲜。有些人因未获适当照护致死。

2014年3月,北京维权人士曹顺利因看守所当局不让她接受适当治疗而去世,尽管她的家属和律师不停努力争取保外就医,直到她病重昏迷,她才被送到医院,并到院数天后身亡。

其他著名在押或服刑维权人士据报也缺乏适当医疗照护,包括:人权律师浦志强,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患有心脏病及其他疾病;反贪腐维权人士刘萍,在狱中每天不明原因腹泻长达两年。

人权观察认为,不让囚犯得到适当医疗照护,违反了健康权和《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

布莱德・亚当斯说,“中国当局对所有囚犯的身心健康负有责任,包括被羁押的政治犯,这种责任包括确保所有囚犯得到所需的专科医护。如果监所中无法提供这种照护,应在囚犯病况恶化前转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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