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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屠夫”:体制对个人的围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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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甚至连之前的十天行政拘留都没执行完毕,官方就匆忙宣布,网友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被福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几天前,在吴淦还在南昌的看守所时,中央政法委即组织了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和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以及人民法院报、人民公安报,甚至市场化媒体《新京报》的记者,对吴淦进行抹黑式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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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官方媒体,节操仍各有不同:新华社记者谨慎地没有署名,《新京报》的记者行文中多次使用“警方介绍”的导言,大断引用警方通稿,技术上做了撇清,仍然没有做任何采访吴淦友人,进行平衡报道的尝试,没有改变通稿的实质。

最令人吃惊的是,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机关报的《人民法院报》和《人民公安报》,将大量吴淦婚姻家庭私生活的隐私以贬损性发表于头版头条,如评论人莫之许所说,“屠夫(吴淦)待遇之高,1949年后区区数人耳”。

曾在网络上与吴淦因政见思路论战的笑蜀就评论,“男女情仇之类私德问题,纯属个人自治范畴。居然动用新华央视等国家公器借私德问题羞辱个人,而且以公器羞辱个人成了常态,以至动輒上央视示众。这其实是法外之刑即另一种形式的私刑,公器成了私刑刑具,有失公器尊严,辱人的同时更自辱。”

几天来,屠夫在福州和厦门的友人已经有多人被警方约谈,话题都和屠夫有关,已有多位律师表示愿意参与吴淦辩护工作。

目前,北京律师燕薪已经获得了吴淦妻子宋女士的委托书赶往福建,今天上午,律师前往福州第一看守所,警员先是承认吴淦在押,但要下午再来看,但两个小时后,又翻脸说这里没这人。

根据律师的判断,吴淦就关在福州一看,官方无非是想通过延缓律师会见让屠夫在里面待得难受些以加紧对屠夫施压和发动宣传攻势。

吴淦成名于七年前的邓玉娇案,当时,他突破重围,进入当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而被隔离的邓玉娇的病房,拍下和邓玉娇的合影,一举成名;此后,他曾在北京经营快递等生意,但一直未能忘情于江湖,多次活跃于各种公共事件中。

那一年的邓玉娇案的舞台的主要人物,还有《南方都市报》的记者龙志,他不久后成为南都深度部的负责人,两年进入网易,负责原创新闻部门,不久前刚获得中欧工商学院EMBA奖学金,并将投身公益。

吴淦既非公民记者,也非官方所一直试图栽赃的野生“律师”,两人的不同轨迹,在我看来,正是职业新闻人与维权抗争者这些年渐行渐远地某种样本。

屠夫是网络成长起来的行动派,某种程度上,官方比许多自由派人士更了解他,三家重量级官方媒体对他的揭批性文章的标题是《揭开“超级低俗屠夫”的真面目》,官方正是从行动的角度,将其视为大敌,并将其选定为定点清除的目标。

莫之许认为,“此番官方如此高调,非针对屠夫本人,而是针对以其为核心节点的死磕(律师)+围观(公民,访民)+舆论和动员(网络)的模式进行大合围式打压的开端,维权律师和活跃围观群体是其下一步打击目标,开端既已如此强势,运动式打击的后续展开,可能会更加出人意料。”

官方媒体对屠夫的批评文章中,对其“炒作”模式极力批判,指控吴淦“在网上辱骂涉事地党政机关领导”,发布“通缉令”“悬赏令”,征集所谓“丑闻”和“贪腐”证据,实际上是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误导、煽动网民关注、声援和围观,制造舆情热点,给当地党政领导“施加压力”,干扰正常工作和社会秩序。

在莫之许看来,“屠夫所开创的杀猪模式,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公募资源支持公民抗争,是这个时代最宝贵的创新。它几乎是唯一有效的信息传播和抗争行动主动结合的方式,其意义再怎么高估也不为过。”

评论人黎学文认为,“屠夫是互联网中国涌现出来的向公权展开个体游击战的勇士,其开创的杀猪模式既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又能打通线上与线下的联动瓶颈,为极权之下公民抗争和小型社运的典型案例。屠夫个体已不可复制,而杀猪模式必将流传。”

经济学者温克坚则认为,屠夫这些年的作为,是一个江湖好汉和一个流氓体制的对抗,他凭借他的胆略和机敏一直在刀锋上跳舞,如果体制以为通过对屠夫的点杀可以遏制社会的抗争态势,那肯定是巨大的错误。杀了公鸡并不能阻止天亮--天总是要亮的,而公鸡也是杀不完的。

项小凯则认为,“屠夫(吴淦)是一个传奇。在极权黑幕之下,维权处处遭遇挫折,常常面临绝望境地。而屠夫则一次又一次地用生动案例说明,即便是看似无边的黑幕,在微观构成上,也不过是一堆腐朽卑劣的结点。”

在他看来,“在民间抗争的聚合冲击下,这些结点并非强大的无懈可击。然而正因为如此,作为聚合民间抗争的关键人物,屠夫遭到了黑幕体系的整体性报复,而这也意味着最黑暗时代的到来。但是,屠夫的故事,已然广为流传,且必将继续激荡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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