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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特别301报告》仍列中国为首要观察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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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星期四公布旨在评估其贸易伙伴的《特别301报告》。在2015年这份年度评估报告中,据路透华盛顿电稿称,亚太国家中,中国和印度仍然名列第一位,因这两个国家对版权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缺乏严格的规定,并有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特别值得关注,紧接在后的是印尼和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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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报道称,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15年的首要观察名单上有13个国家,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乌克兰以及阿根廷与智利等在内;另有24个国家被列入较低一级的观察名单。在有关中国方面,报告指出,目前仍有许多美国企业表示说他们在中国碰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包括商标、版权、专利、贸易机密和保护医药测试数据等等。

按美国贸易副代表罗伯特·霍利曼(Robert Holleyman)的讲法,美国虽欢迎北京推出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一系列法律改革,但中国促进本土技术产业的新规也被该办公室视为一项顾虑。

据悉,中国的这些新规定,指明若想进入中国市场就必须要符合相应条件,例如:必须使用中国本土的知识产权与相关软件,研发工作要在中国进行,同时源代码须在中国政府备案等等。

中央社也说,本年度报告针对中国窃取商业机密的行為着墨甚深,表示此举令美国特别关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认为,中国的商业窃密活动继续,且此种行为在中国越来越严重,此外,窃取商业机密不只发生在中国国内,也有偷窃中国境外企业机密的行為。美方批评,这种以偷的方式让中国国营及民营企业受惠,享有竞争优势,而盗窃行為却不受惩罚,这些情况都让不公平竞争的现象难以改善。

有鉴于此,报告声明,美国强烈敦促中国政府认真严肃地採取作為,制止这些透过网络或传统手段的商业窃密活动。报告进一步提到,虽然中国在知识產权保护上有一系列的法律改革,但在执法上、尤其是针对商业窃密和将抄袭的科技技术在地化,引发新的担忧,必须长期关切。

《特别301报告》是根据美国1974年通过的《美国贸易法》第182节第301条款规定而来,从1980年代开始每年发表一次,并主要以“确保美国知识产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产品得到公平公正的市场准入机会”为衡量标准,全面评价和美国贸易有关的国家及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依次分别列入“重点国家”、“重点观察国家”、“一般观察 国家”或“306条款监管国”等名单。如果被列入“重点国家”者,美国将与其谈判,如谈判未果,则施行高关税等贸易制裁手段。 

实际上,在1997年,《特别301报告》还创设疑似专门为中国量身定做的“306条款监管国”名单,当年中国是惟一被列入的国家,它的地位仅低于“重点国家”,排在“重点观察国家”和一般“观察国家”之前。 

今年的《特别301报告》对中国章节总体来说:“基于中国消费市场的规模和其作为生产商的全球重要性,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实施将继续成为美国贸易政策中的一部分。”

尽管说,印度也出现在今年的名单上,但有报道指出,奥巴马政府对莫迪政府的努力表示抱有信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称奥巴马总统对“在去年创造的沟通新渠道给印度知识产权带来改进十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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