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上海视窗

祭奠赵紫阳于世文被抓半年 律师呼吁不起诉

发表时间:

今年初(2014年2月2日)中共前总书记赵紫阳家乡,河南安阳滑县的一处黄河大堤上,一群民间人士发起祭奠、胡耀邦赵紫阳,并缅怀六四死难者的公祭仪式。

广告

5月下旬,于世文、陈卫夫妇,以及郑州十多人先后因此事被抓,引起各方关注和抗议,该案也被称为“郑州十君子案”。
半年多来,在各方的抗争呼吁下,于世文妻子陈卫、媒体人石玉、学者邵晟东、律师常伯阳等人先后取保释放。目前,于世文作为主要发起人,仍被囚禁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十君子”中,还有董广平和候帅三人在押。

据RFA的报道,该案曾有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亲自批示:“固定证据,依法处理”,因此目前当地官方对该案似乎颇为谨慎。

此前,当地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近日,在第二次补充侦查之后,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又将于世文等人所谓寻衅滋事罪一案,再次移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有一种解读是,如何“依法处理”,河南方面也无所适从,以退回补充侦查的技术手段,意在延长羁押时限,等待上层做出明确指示。

于世文家人表示,他患有先天性脑血管狭窄、高血压,血粘度极高,不得不长期服用降压药及其他多种药物,以对抗血栓和软化血管。遭拘捕后,于病情更加恶化。

于的家人告诉本台,于世文曾两次中风,一次是2012年11月初,一次是2014年7月初,即入狱后一个多月,之后的四个月都是在看守所医院度过,在狱中缺医少药的情况下,再次中风并致瘫痪的可能性极大,家人对其处境非常担忧。

12月24日平安夜前夕,于世文的姐姐和母亲到郑州市各政法机关,呼吁释放于世文,并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为于世文存入生活费,助他度过寒冬。

当天,于世文的辩护律师张雪忠对承办该案的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出律师意见书,建议对于世文作出不起诉决定。
张雪忠表示,阅读卷宗可知,公安机关对于世文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是:于世文等人事先购买买花圈等祭祀用品,制作祭祀所用的背景喷塑,并于(农历正月初三),在河南安阳滑县赵紫阳老家附近黄河大堤15坝处举行“六四”公祭活动。

于世文等通过宣读《公祭词》等形式,“公祭六四英烈,缅怀耀邦紫阳”;随后,于世文等人还将公祭现场照片予以公布,并接受媒体的电话采访。警方据此认为,于世文涉嫌构成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寻衅滋事罪。

作为于世文的辩护律师,张雪忠认为,于世文的行为,并不构成中国刑法规定的的寻衅滋事罪。

张雪忠说,“死者为大”是中国人普遍而长久的观念,正月初三祭拜亡故者亦是河南的民俗。郑州警方仅仅因为有人依传统习俗祭拜亡故者,就指控他们有犯罪行为,这不但是对法律的践踏,而且也是对人伦的亵渎。

首先,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是指行为人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于世文等人于2014年2月2日(农历正月初三),在赵紫阳滑县老家附近的黄河大坝边举行的公祭行为,依照当地的民俗悼念已故之人,是一种极为严肃和庄重的寄托哀思的活动,根本不是为寻求刺激而起哄闹事的犯罪行为。并且,于世文等人的公祭行为,是在僻静的郊野,而不是在人员众多的公共场所进行的,并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

其次,即便以依照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即所谓“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于世文的行为,也不属于这种扩大化解释的“寻衅滋事”行为。姑且不论这种扩大刑法定罪范围的司法解释,其实已经违反了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于世文等人在公祭活动之后,将活动照片发至网络,或者就公祭活动接受采访,都只是将确实发生过的事情予以公开,“既没有编造虚假信息,也没有明知是虚假信息而予以散布”,因此并不构成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寻衅滋事行为。

张雪忠说,公安机关对于世文等人进行刑事追究,或许是因为公祭行为涉及“六四”这一“敏感”事件,以及胡耀邦、赵紫阳这些“敏感”人物。但无论这些事件与人物是否敏感,于世文等人依当地民俗拜祭亡故者,都不应以犯罪视之。

事实上,中国目前并无任何法律规定,禁止人们拜祭这些所谓敏感人物。“死者为大”,本是中国人长久以来的普遍观念。哪怕是一些罪大恶极的人,在他们去世之后,人们都可以予以悼念和拜祭。

何况,“六*四”事件的死难者都是富于理想主义和牺牲精神的爱国学生;而胡耀邦、赵紫阳亦非罪恶之人,他们都曾是执政党中共的高级领导人,至死仍保有中共党籍。

张雪忠试着从政治利弊得失为当局分析解套:如果当局真的认为此案涉及敏感事件和敏感人物,那么,司法机关就更不应该背离刑法的规定,去追究于世文等人莫须有的刑事责任    本来,于世文等人的拜祭行为,其社会影响本已消退,而一旦案件被起诉至法院进行审判,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人去关注、讨论这些敏感事件和敏感人物。

张雪忠最后总结说,于世文并无犯罪事实,应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他衷心希望检察院,及时纠正侦查机关的不当指控,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可靠,避免出现使公义沦丧、让法律蒙羞的司法笑柄。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