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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副书记谈“组织纪律”引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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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政治局委员、军委副主席徐才厚在7月1日前夕被宣布开除党籍,震动军界。昨天,香港《明报》又刊发独家报道,另一原军委副主席郭伯雄的儿子、浙江省军区政治部主任郭正钢大校被解放军纪委带走调查,如该案向上延烧,则意味着习王主导的反腐运动,触及到了中国权力结构的幽深之处。中共的官方学说中,有毛泽东的“枪杆子里出政权”这种直白的表述,也有“党指挥枪”支部建在连上这样的建军传统,事实上,两者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

黄埔江畔的外滩仍带着三十年代的建筑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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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矛盾在八十年代,体现为实际掌握军权的邓与名义上掌握党权的胡赵的冲突和最后决裂。当革命时代渐渐远去,无论是党内或军中都已经没有经历过革命战争,有天然合法性的强人存在,这两大原则的潜在矛盾渐渐浮现。
7月9日上午,中共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姚增科在中纪委网站以“从严治党必须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为主题做了在线访谈,为最近一年的反腐运动背后的政治意义提供重要的解读。

姚增科是山西人,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大学毕业后就在中纪委任职,一直升迁至中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
姚增科介绍,中共的“组织纪律”包括“民主集中制”、“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请示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姚增科强调,“如果说,政治纪律重在讲“忠诚”,廉政纪律重在讲“廉洁”,可以说组织纪律则重在讲“服从”。
姚增科转述,在2014年1月份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提出,“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回答的重大课题”,强调“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

姚增科指控,部分官员对中央决策、政策采取了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也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

有些官员喜欢当家长式的人物,把个人等同于组织,重大决策既不科学又不民主,搞“一言堂”;有的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把下属变成自己的“家臣”,内耗严重,形不成合力;有的信奉“圈子文化”,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人情不讲纪律;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

姚增科还引述了苏共的经验,即苏联解体之前,苏共放弃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允许党员公开发表与组织决议不同的意见,实行所谓各级党组织自治原则。苏共领导层的成员成了否定苏共历史、否定社会主义的“急先锋”,成了传播西方意识形态的“大喇叭”。

姚增科的这一说法似乎更侧重于所谓“政治纪律”的忠诚。似乎针对的是党内的所谓改革派,但就目前来看,对习王体制的直接威胁似乎并非改革派的宪政呼声,而是对反腐运动可能的反扑。

姚增科介绍,习近平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提出“四个切实”,即“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

习近平又用典型的北方方言俗语做了阐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有什么核心力量呢?

对习的这一指示,姚从忠诚、教育、管理、执纪、追责五个角度做了解释。其中严格执行纪律一节最有意思。

他说,执行纪律无“禁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对于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决定,搞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严肃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使纪律真正成为触碰不得的“高压线”。

有学者认为,胡温时代的技术官僚,并未真正染指军权,而部分高级军官则被默许以买卖军衔职务、军用土地获取暴利,以换取对派系的忠诚。

习王时代,以反腐为轴,在拒绝军队国家化的前提下,重整“党指挥枪”这一伦理,意味着深入不测之地,风险和挑战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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