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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国

加拿大提高移民条件中国人料最受影响欧洲或成新目标

香港和中国内地人移民热点的加拿大,修例收紧移民规定,包括延长居住加拿大时间一年、须入籍考试的年龄扩大至14至64岁、申请人要在没有翻译员协助下说流利英语或法语;诈骗移民者的最高刑罚会以百倍提高至罚款10万加元(约6.6万欧元)或入狱五年。加国官员称,修例可纾缓申请人数,并加速审批积压申请。香港移民顾问估计,新法案对内地人影响最大,有意移民者或将目标转往条件较宽松的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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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每年吸纳25万名移民,最大来源地是中国,而加拿大则是中国人第三大热门地,中国人主要藉投资移民入籍加国。经过数年暂停接受移民申请后,加拿大在当地时间6日在官方网页上发布入籍法修订法案,全面修订自1977年起实施的入籍法。

根据新修订,获得永久居留权人士提出入籍申请后,需要在加国住满的年期,将由现时的四年内住满三年,改为在六年内须住满四年,每年至少须在加国住183天,并须提出缴纳所得税证据作为住在加国四年的证明,而不是像现时般,毋须提交任何住加证明。另外,四年的居住年期,不会像现时般把成为永久居民前的住加年期计算在内,即要在提出入籍申请后真的「住满」四年。

换言之,修例后,移民加国的居住年限要求比美国和澳洲的分别长一年半和一年,分析相信会削弱移居加国的吸引力。

其次,加拿大又要求申请入籍人士考试的年龄规定,由现时的18岁至54岁,扩大至日后的14岁至64岁,申请人需要在没有翻译员的协助下,以流行英语和法语参与对加国了解程度的知识测试。

此外,申请入籍费日后将增加两倍到300加元(下同,折合约200欧元),而加幅更惊人的是诈骗移民罚款,日后将增加99倍至10万元,最高刑期亦大幅由一年延长至五年。

最后,新版的加拿大入籍申请表上,将加入「长住加国意图」的条款,若申请者入籍后回流原居地,可能被指造假,而申请入籍时提供失实资料者,当局有权褫夺其公民身分。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长克里斯‧亚历山大在声明中说,新法案将有助缓和目前入籍申请积压的32万多宗个案,期望可把审批时间大大缩减至一年。至于已递交入籍申请者将不受新例影响。

港人移居加国近年大幅增加四成至每年约一千人,中国人更多利用香港作为投资移民加拿大的「申请地」,据报,加拿大2011年的移民申请中,逾七成是中国人经香港领事馆递交的;截至2013年,在五万多份积压的投资移民申请案中,七成由香港领馆递交。可见加拿大是香港和内地人的移民热门地,而在香港和中国内地均有提供移民顾问服务的关景鸿预料,语文关难不倒港人,估计新例将对内地居民影响最大。

不过,他补充,测试及缴交入息税证明只适用于技术移民,对家庭团聚及中国人较多采用的投资移民,并不适用。

关景鸿总结,新例将大大削弱加拿大的移民吸引力,因按新规定,轮候审批加上居住要求的年限,入籍或要七至八年。他估计,有意移民者,或转向移民政策较宽松的欧洲。

中国人外移数字近年不断上升,已由1990年的410万人,大幅飙升至2013年的920万人,部分经香港申请。这是继台湾日前收紧港澳移民条件后,第二个会收紧香港移民条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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