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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可望年内停止劳教制度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说,省政府已做好准备,在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教改革方案后,在今年适时停止劳教制度。这是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月初表示会停止使用劳教制度后,第一个提出时间表和执行细则的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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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制度向来备受质疑,中国司法部2012年10月数据显示,中国有三百多个劳教所,关押人数约为六万人,但北京学者胡星斗估计,以每个劳教所拘留一千到二千人计算,应有多达35万到75万人被非法剥夺自由。

在广东,当局承认,有超过一万八千人在当地接受劳教,近八成是强制戒毒人士,真正意义上的劳教人员比例很低。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28日列席省人大会议时公布,年内停止劳教制度后,劳教系统不再接收劳教人员;正在接受劳教的人士,会继续完成劳教期。

上访索偿获立案

在劳教制度可望改变之际,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亦在28日下午受理了「上访妈妈」唐慧对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索赔起诉。唐慧的代理律师徐利平向中国传媒指出,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的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永州市劳教委不是一级人民政府,但仍获市中院受理,较为罕见,亦令人乐观。

2012年8月2日,唐慧由于持续为幼女「乐乐」被迫卖淫进行上访申诉,被永州市劳教委处以劳教决定。事件在网络披露后,群情汹涌,当局在九天后经行政复议后撤消唐慧的劳教惩处,唐慧获释。唐慧其后于11月5日向永州市劳教委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其人身自由受限制和精神上的损失,以及书面道歉,但在本月11日被驳回。唐慧不服,于本月22日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成为该院在2013年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赔偿诉讼。

在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中,唐慧要求永州市中级法院报请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中级法院审理此案,以免由涉及相关刑事案件的永州公安系统人员处理。预计七天后湖南省高院会有结果。

劳教是劳动教养的简称,即劳动、教育和培养。这项行政处罚自1957年起推行后,容许公安机关无须经法院审讯定罪,便可将疑犯关押在劳教所,接受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最高时限可以达到四年。由于毋须经过审讯,公安滥用劳教制度来对付不喜欢的人,时有所闻,除轻罪犯外,「因言获罪者」常被「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关押、上访者、异议人士亦常被劳教,令劳教受到普遍质疑和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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