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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者联名上书敦促全国人大调查辽宁盘锦拆迁血案

10月29日,经济学者盛洪、法律学者江平、张千帆、许章润四人联名发表《关于辽宁省盘锦市征地命案特别调查申请书》,要求全国人大组织调查委员会,对发生于9月21日的辽宁省盘锦市拆迁血案进行调查。

广东清远7月12日曾发生征地冲突
广东清远7月12日曾发生征地冲突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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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1日,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村民王树杰在征地拆迁纠纷中,遭近距离枪击死亡。事后当局称王树杰“暴力妨碍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开枪民警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舆论质疑是否涉及暴力强拆,以及为何当地民警违反公安部规定,介入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时隔一月之后,四位学者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对盘锦血案进行独立调查。

四位学者在申请书中提出七项理由:一、枪击事件开启警方主动行为造成生命损失的先例;二、可能造成其他地方当局仿效,加剧官民对立;三、盘锦地方当局作为当事方,不宜作为事件调查者;四、盘锦当局阻碍真相披露的行为表明其缺乏中立性和公信力;五、独立调查机构应当具有约束盘锦当局的权威;六、事件的全国性影响涉及人们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七、
维护法律公正实行的前提是查清事实真相,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责无旁贷。

中国大陆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但从1982年宪法制定以来,这一条款从未被启用,被舆论讽刺为宪法中的“睡美人”条款。

2003年孙志刚事件后,贺卫方、盛洪、沈岿、萧瀚、何海波五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启动特别调查程序;2008年汶川地震后、2011年温州动车事故后,贺卫方等法律学者多次呼吁“激活”这一特别调查程序,但均未激起全国人大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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