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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缪第二节 荒谬是人的一种存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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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加缪一直否认自己是一个存在主义者。他称自己的哲学是一种“荒谬哲学”,这种哲学努力探究人的存在状况的荒谬性,并指出荒谬在生存论上的意义。同时,他从一种道德主义的立场,鼓励人们认识荒谬以确立生存的意义。他认为,认识到存在的荒谬性,并面对它,是人的英雄行为。

法国思想家、文学家加缪
法国思想家、文学家加缪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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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加缪是在什么意义上称自己的哲学为荒谬哲学的?

 

答:加缪本人的哲学性质的归属,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说:“加缪代表着成为存在主义的哲学运动。他通过否认一切个人的意义,只在其中见出了荒谬,来概括人在宇宙中处境的特征”。这就是说,不管加缪本人如何反对,评论界甚至像诺贝尔奖评委会这样的权威机构,仍把他归入到存在主义阵营之中。这是因为加缪的作品,无一不是剖析人在现代的存在状况。他笔下人物的行为,往往不能符合理性主义的标准,因而显得荒谬不合常理。而这正是存在主义哲学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判断。好,为了不引起混乱,我先把存在主义这个概念放在一边儿,只围绕加缪自己承认的哲学标签,荒谬哲学来解说加缪。到后面介绍萨特时我再详细介绍什么是存在主义。

1939年7月底,正在《阿尔及尔共和报》工作的加缪,告诉他的朋友克里斯蒂·安娜·加兰多,他已经完成了他的第一组著作。为什么是第一组著作,因为这是一个系列,由三部作品组成,小说《局外人》、哲学随笔《西西佛的神话》、剧本《卡里古拉》,他称这组著作为“荒谬三部曲”。为什么是荒谬三部曲?因为荒谬,Absurde,这个词的最原初、最根本的含义,是指那些依据理性的逻辑,是错的,是违反常理的行为、人物或判断。所以Absurde这个词,在文学、哲学文本中,就有非理性的,因而是荒谬的含义。所以当我们用荒谬Absurde这个词,所指的一定是一个不合逻辑,违反规则,违反现实的世界。与之相对的,则是一个逻辑严谨、循规蹈矩的现实世界。我们中文中也有这种说法,我们常说,你现实一点好不好?这话一定是批评某人做某事违反了规则,出格了,同现实世界格格不入,因而显得很荒谬。加缪这组作品,恰恰就是描述了一个不那么合乎理性,不那么现实,不那么合规矩的世界。

问:听你的这个解释,我就明白了,所谓荒谬哲学,它的根本含义就是非理性主义的哲学。

答:对。这是一个根本点。但是非理性并不是说论及这种哲学时,不使用理性的方法,不顾及逻辑的严谨,而随意说疯话。相反,它是用极严谨的逻辑,极明晰的推论,来论证人的存在,是一个非理性的存在。论证人的生存状态,它不是一个逻辑问题。人是由偶然的境遇,内心激情,生存本能等等造就的一个现实的,有血有肉的人。这些人的日常活动,构成一个“生活世界”。它或许荒谬,但荒谬并不一定没有存在的理由,甚至不能简单地从逻辑上给个对错的判断,从道德上给个善恶的判断。在加缪看来,荒谬是构成人之存在的丰富性的要素,荒谬有它的正当性。好,我们看一看加缪如何描述荒谬的行为和人的存在。

我们以《局外人》这部小说为样本。《局外人》这部小说的原文叫Etranger,这个词也有外国人、陌生人的意思。但就加缪这部小说的内容看,把它翻成《局外人》是非常合适的,因为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莫尔索,就是一个似乎和人们日常生活世界的那些规则没什么关系的人。他游离在人们日常生活的逻辑之外,对社会的各类合理性的要求全不在意。从外人的角度看,他的生活状况、存在状况,同现实相比是很荒谬的。小说开篇第一句话就离经叛道:“妈妈今天死了,也许是昨天,我还真不知道”。一个人对自己的母亲的死,表现得如此得麻木,连她哪天死的都搞不清,这不是很荒谬吗?他去向老板请假,要去奔丧,对老板说的理由是“妈妈死了,这事儿不怪我”,这又是一个荒谬的逻辑。因为他母亲的死,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本来就和他无关,而他拿这个做他请假的理由,奔丧的理由。他动身去他母亲逝世的那个养老院之前去吃饭,所有的人都向他表示哀悼和难过,唯独他自己麻木兮兮的全无反应,还要别人来提醒他“人可只有一个母亲啊”。到了养老院,人家问他要不要再见母亲一面,瞻仰一下遗容,他冷冰冰回答“不要”。人家问他为什么,他说“我也不知道”。当他母亲的朋友们来向他表示哀悼时,他反而去仔细观察这些人的身材胖瘦、面貌的美丑,完全是个局外人的样子,似乎他母亲的去世和他全无关系。加缪的这一系列描写,就是为了揭示主人公莫尔索的行为方式,也就是他的存在的模式,完全不合常理。依照社会的传统观念来看,是完全荒谬的。在加缪看来,这种荒谬感,恰恰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特征,因为在传统的社会中,个人依附于教会、家庭,他的个人存在有着牢固的根基,和一个合乎逻辑的社会环境。他和上帝、家庭是联系在一起的,上帝会照料他的一切。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宗教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日渐衰微,个体被从这个环境Contexte中被抽出来,突出出来,抛在世界中,有点无依无靠,所以我们可以想象,当尼采说“上帝死了”,这对进入二十世纪的欧洲有多么大的震动。书中描述到莫尔索为母亲守了一夜灵之后,走出门“天已大亮,在马伦戈与大海之间的山丘上方,天空一片红霞。海风越过山丘,送来一股盐味,看来是一个晴好的天气。我很久没有去乡间走走了,如果没有妈妈的丧事,我能去散散步,会感到多么惬意”。当他母亲下葬后,他竟然感到 “长途车驶入阿尔及尔,灯火通明的市中心时,我那种喜悦”。

问:莫尔索对待母亲之死的态度,确实显出一种荒谬感。

答:更荒谬的是莫尔索,对他母亲的去世,竟然没有流一滴眼泪。在他后来因杀人上法庭时,这成了他的一大罪状。莫尔索对母亲之死的麻木不仁,有两重象征意义。一是道德虚无主义。我们知道在传统社会,特别是在像中国这种血亲关系紧密的社会,不孝是首要的恶。在西方,前工业文明的社会形态下,家庭也是维系社会的纽结,也是培养道德感的场所。而进入工业社会之后,家庭的血缘纽带就松弛了,以往附着在血缘关系上的道德准则渐渐松弛,个体感更强烈了。二是这种个体的孤独感,存在主义哲学在谈及个人在现代社会的状况时,爱用“被抛入”这种说法,就是表明在宗教和家庭随现代社会的发展而瓦解时,个体会有无家可归的孤独感。我们看莫尔索这个人,他似乎没有一丝主动性,和各种社会关系都是游离的,做什么都是随波逐流,他最爱说的话就是“这又不怪我”,仿佛他的一切行动都是被别人推着走。他的女朋友要跟他结婚,他也无可无不可,说“结就结吧”。甚至他杀人也不是故意要去杀,只是太阳晃了他的眼,让他看见刀光一闪,他就开枪了。把人打倒之后,还数着数,一二三四,又补了四抢。我们难免会问,莫尔索的存在,他要的是什么呢?我们下次再接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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