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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终审法院就公民广场案做出最终裁决 “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消息”

香港终审法院2月6日星期二下午就公民广场案做出最终裁决,裁定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对被改判监禁的上诉胜诉,维持原审判决。原审裁判官判3人社会服务令或缓刑。这一判决意味着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三人不用重返监狱。 就香港终审法院星期二做出的这一判决,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的终身主任级研究员白夏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评论说,这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消息。

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三君子
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三君子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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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夏说:“当香港政府认为社会服务令的判决过轻,申请给三人加刑的时候,我们曾经认为,法官都是听命于政治人物的,但是,现在,终审法院撤销了上诉庭的改判监禁判决,这是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

白夏还说:“很明显,这确确实实带来了问题:超越三个月监狱的判决,使得黄之锋、罗冠聪不能够参加补选,很显然,这个判决来的太晚了点,他们不能够参加选举,因为报名的日期已经过了,但是,对香港的未来来说,能够保持和中国大陆完全不同的体制,这是一个非常非常好的消息。”

白夏继续表示:“当然,黄之锋是个非常精明的政治人物,他不想让法官们为难,所以,他说,这不是一个政治上的胜利,只是一个正常的司法判决。”

在2014年争取真普选的雨伞运动中起主导作用的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在当年9月底触发长达79天的占领运动的 “重夺公民广场案”中,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名成立,2016年原审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且已经完成判决。但港府律政司认为刑期过轻,申请加刑,要求将三人即时收监。上诉庭去年8月17日改判监禁6至8个月,即时收监。三人不服并提出终极上诉,终院去年11月批准上诉,三人先后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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