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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男持刀伤人 警员超市开枪击毙

香港闹区超级市场内发生警员开枪击毙疑犯案,是四个多月内第二宗警员闹市开枪案。警方指,疑犯与超市经理发生争执后,抢走附近一间烧腊店一把16吋长切肉刀,跑回超市斩伤经理头部,警员赶到两次警和无效后开枪射中疑犯胸腹之间,送院抢救后不治,而经理则留院医治。

2019年3月17日,香港一中年男子持刀去超市伤人,红圈内為切肉刀(闭路电视截图)
2019年3月17日,香港一中年男子持刀去超市伤人,红圈内為切肉刀(闭路电视截图) (闭路电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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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邻近旺角的油麻地区一间连锁超级市场内,而疑犯是区内有藏毒和盗窃等多项刑事纪录的54岁男子李李浩庭,亦经常在区内流连,觑觎摊贩财物。李于昨(16日)天中午欲故技重施时,被超市经理发现而赶出商店,他其后从附近烧腊店偷走一把切肉刀跑回超市,刚巧被附近巡逻车上的警员发现,于是立即下车追截。警员这入超市时,发现店内50岁的经理已被疑犯斩伤头部,发出两次警告无效后,见疑犯企图再向经理施袭时,其中一名警员开一枪射中疑犯右身胸腹之间,送院后证实死亡。

该区负责刑事的助理指挥官曾仲斌指出,警员开枪时与疑犯距离约一米,现场有其他职员及客人,警方会调查开枪过程,以确定是否符合指引,但他补充,警员为免自己或他人生命受威胁或严重伤害的情况下,可以开枪,今次开枪经已制止这种情况发生。另根据警方《程序手册》中的「闹市开枪」指引,警员在闹市开枪要审慎评估,克制免伤途人,「如可能伤及途人,便不应使用枪械」,并应在视线清楚可瞄准目标人物时开枪,顾及子弹反弹或射错目标的危险。

有警队协会和立法会议员都认为,今次开枪情有可原,民主党议员林卓廷更指出,警员虽然可以考虑向疑犯持刀的手开枪,以免伤及其性命,但命中率不及固定及面积较大的身体。

这是四个多月内第二宗闹市开枪案,上一宗发生在去年11月7日,当时有女警在香港地铁站内开枪阻截一名持鎅刀的姓周男子,但该男子实为装修师傅。伤者儿子其后质疑警方未查先定调,而他父亲的枪伤涉及脊髓,日后能够行走的机会甚微;警方则强调,女警开枪是按武力指引和当时环境作出合理正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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