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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司法

笑翻国际“胸袭警员”一案判刑今遭到香港高等法院撤消

一名在去年3月参加反水货客示威的香港女子吴丽英,被原审法庭法官陈碧桥裁定以胸部袭击警员罪名成立,并判处入狱3个月15日,尽管事发时吴丽英满面鲜血受伤。事主不服提出上诉,高等法院29日虽然驳回定罪上诉,但撤消原本的判刑。

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高等法院 DR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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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陈碧桥去年裁定“胸袭警员”的吴丽英罪名成立时,受到愤怒的网民抨击,有些网民更出言恐吓,他在去年7月判刑时表示,他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胁,但不会因感愤怒而加刑或因害怕而减刑。

胸袭警员被判罪名成立之后,旋即成为国际笑话,包括英国卫报、每日邮报等国外报章,均调侃香港女性上街有随时被控伤人的可能。

高等法院29日对吴丽英以及同案另外3名被告上诉一案作出裁定,对吴等4人驳回定罪上诉,但撤销原本的判刑,等候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押后至下月底判刑,期间被告继续获准保释。

法官指,原审裁判官不信纳被告声称当时遭一名总督察非礼的定罪裁决并无不稳妥之处,但认同原审对各名被告的判罚过重,应考虑是否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等非禁闭式判刑。吴丽英和他的男友,另一名被告邝振駹在庭外表示满意结果,尊重法庭裁决。

现年30岁的吴丽英,根据法庭文件显示,她在元朗反水货客示威中,一名男警员试图拉扯她的手袋的背带,但误中吴的胸部,吴当时大叫非礼,但反被警方控告胸袭罪名。当吴被捕时,她满脸鲜血,被警员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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