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新任校长管中閔遭监察院以违反兼职规定通过弹劾
民进党举全党之力「拔管」失败导致三位教育部长下台后,管中閔於上周二正式就任台大校长。但民进党仍不罢休,透过监察院,在昨天通过弹劾管中閔案,理由是他过去担任公职期间,曾替「壹週刊」撰写社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禁止兼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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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弹劾审查会的监委共十一人,投票结果七比四。赞成弹劾的七位中有六位是蔡英文提名的监委,一位是前总统马英九提名的监委。反对的四位都是马英九提名的监委。
绿营监委表示,管中閔和壹周刊以口头约定方式撰写「壹评论」等社论单元,每个月稿酬五万元,前后撰稿七年,即使在担任国发会主委期间也没有停止合作。
绿营监委表示,根据銓叙部的函释,公务员在不妨碍工作或不涉职务时,可以投书媒体并领取稿费,但须符合「偶一為之」、「薄利」等要件。如果是固定、持续、长期,就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中禁止兼职的规定。
管中閔义务律师团指出,為专栏供稿,銓叙部早已表明「為法所不禁」,如今监察院以在专栏投稿取得稿费作為认定兼职的依据,显然於法无据。这是个错误的弹劾,令人遗憾。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弹劾理由很荒谬,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未必会买帐。
台湾的监察院,目前共有二十九位委员,扣掉院长、副院长,马英九提名的有十六位,蔡英文提名的有十一位,绿营委员人数较少為何能通过这个具有高度争议的弹劾案呢?台湾媒体透露,亲蔡英文的监委运用弹劾会议「轮流出席」的制度,在蓝营监委年底纷纷请假情况下,创造「局部优势」,是弹劾案最后能闯关的主因。
至於弹劾案会不会影响管中閔台大校长的资格?法界人士认為,管中閔是去年当选台大校长,是在被弹劾的行為发生之后,彼此之间没有延续性,应该不受影响。但这件事已经在台湾政坛再度引起大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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