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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中共在港喉舌大公报质疑港府为何仍未取缔七一游行

在当今北京眼中,香港基本法可能已经不复存在,因为它在香港的喉舌大公报认为港人在基本法受到保障的言论和集会自由,应该被取缔。大公报21日在其社评中抨击港人每年举行的七一游行,是公开叫嚣

2018年3月21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飞,出任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21日,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接替李飞,出任香港和澳门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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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北京、主张结束一党专政,是“明显违法违宪、抗中乱港”,又质问为何至今7.1游行仍未被取缔。

自回归后每年都在香港举办七一大游行的民阵组织,其副召集人区诺轩则反驳社评无稽,又呼吁港人毋须理会喉舌的恫吓,要继续参与七一游行。

1997年回归后,民间人权阵线每在7月1日回归日均举办游行活动,游行诉求主要是抗议政府施政缺失,2003年因为年初非典爆发造成接近300人死亡,香港经济陷于停顿边缘,时任特首董建华不但未见体恤民情,反而企图以硬上弓姿态通过类似大陆颠覆法的基本法23条立法,在天怒民怨下,超过100万人响应号召上街游行,自此之后七一大游行即成为香港一个传统活动。

大公报的社评强调,每年七一游行出发地点的维多利亚公园,不是民阵专用地方,又指民阵拒绝接受警方建议的集合地点,还扬言要公民抗命,只想“打对台”、“搞乱档”,形容民阵举措无理。社评的结尾更反问“试问这样明显违法违宪、抗中乱港的‘七一大游行’,为什么还可以年年举办、年年照准而没有被取缔?”

区诺轩斥社评说法无稽,指文汇、大公经常以用失实和过份的报道,挑动社会矛盾,做法无必要亦不可取。他批评大公报要求取缔七一游行,是剥夺市民的言论和集会自由,“他们(建制派)现实上已经霸占场地,现在连言论自由都说要禁止”。

苹果日报引述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则指基本法第27条列明,港人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斥“党报都公然违背基本法是·承诺”。他又指,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早前引述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韩正的“韩四点”中,指明中港要“合作与共融、尊重与理解”,质疑党报的做法是违背中央的思维,添烦添乱,居心叵测。

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成名质疑,大公报突然透过社评提出取缔七一游行,真正用意是为基本法23条立法试水温。他指纵然特首林郑月娥取消部分民主派议员资格、强推一地两检,民望都未有大跌,而面对很可能是下一个战场的23条立法,北京可能认为有一批港人为求稳定而不作出对抗,故此借大公报来先试探民情。成名又指若连和平非暴力集会都被禁,可能引发更大的社会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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