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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占中运动

雨伞运动秋后算账但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再避牢狱之灾

香港司法判定2014年占中运动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无需坐牢,香港检察院受律政司要求向司法针对上述3人求刑,香港东区法院今天复议,作出决定,尽管有非法集结等罪,但维持社会服役以及缓刑判决。法新社说,3名著名雨伞运动领袖有一次避免了牢狱之灾。 

图为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在香港东区法庭外
图为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在香港东区法庭外 路透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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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新社从香港报导,香港东区法院今天庭审,拒绝检察院要求监禁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的请求,继续判定上述3人服务社区的惩罚义务,东区法庭稍早判定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犯有非法集结等罪性,但不足以监禁。

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三人上次庭审期间承认非法集结,愿意服务社区。但香港律政司指责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法庭认罪态度不好且有法庭从轻发落的嫌疑,要求法庭重新审议诉讼案。

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2014年组织示威,引发声势浩大的占领中环运动,香港数十万民众参与其中,成为香港最为重要规模最大的呼吁民主运动。由于警方向示威民众喷射胡椒辣液,民众被迫用雨伞阻挡,该运动被国际媒体称为雨伞运动。

今年8月,香港法庭审理三君子案,判定三人犯有非法集结等罪性,但承认集结有政治诉求的行动。黄之锋与罗冠聪被法庭判社区服务的惩罚,周永康则被判监3个月缓期执行。

但香港检察院起诉上述三人要求判监两年。香港律政司对法庭判决不满,并指控上述三人庭上认罪不好。香港检察院要求法庭重审,判罚三人入监坐牢,理由是雨伞运动影响很坏,三人并无悔改之意。

法新社说,香港法院拒绝了检察院的要求,不想让事件变得更为严重。法院还强调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永康并没有犯罪记录。

本案开庭时正值香港民众越来越多担心中国大陆加强对香港的监控。香港回归中国时理论上享有一国两制至2047年,但很多香港人认为香港的自由正在被侵蚀。

另据联合早报引述香港媒体报导,前“双学”领袖前年9月发起“重夺公民广场”掀起占领运动,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刚胜出立法会选举的主席罗冠聪及前学联秘书长周永康,经审讯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上月分别被判社服令及缓刑。律政司不满判刑提出覆核,指三人无真诚悔意,“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判刑”,今于东区法院进行覆核聆讯。

报导说,控方庭上强调应按刑责判刑,考虑案发时非法集结近100人,而此等规模集结带来的后果。但法官反驳控方,指律政司就本案呈上的参考案例,都牵涉三合会或持械人士聚众展示武力(show force),与本案几个年轻学生示威的性质大为不同,更直言“好难用呢些案例,同我相提并论”。

控方又要求法庭考虑,判社会服务令能否反映案情严重性,法官则回应“如果我觉得好轻,就判罚款啦”,强调社服令是足以与监禁相比的交替惩罚。

据报导,法官反要求控方统计一下过往几年非法集结罪的判刑结果,以证明为何“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判刑”。法官更称凭她的经验,判处即囚的案例“似乎系参半罗,我怀疑系唔坐监多些”。

控方庭上特别指出,罗冠聪于9月11日曾公开撰写“香港家书”给张官,文中有提及本案,提醒法官不要因家信内容而影响判刑。法官重申不会考虑案情、审讯以外的东西,不会受此影响。

据法新社引述罗冠聪稍早批评,香港当局正在对所有参加占中运动的民众实行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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