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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梁振英涉暗收5000万“分手费”一案拒与立法会合作

尽管前特首梁振英曾公开承诺将会全面配合立法会调查有关他与澳洲UGL公司所涉及的5000万港元分手费一事,但事实上,梁不但拒绝出席立法会有关的会议,而且还拒绝回应是否会交出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2017年3月13日,香港卸任特首梁振英(中)在政协年会上当选政协副主席后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握手。
2017年3月13日,香港卸任特首梁振英(中)在政协年会上当选政协副主席后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握手。 图片来源:路透社/Jaso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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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调查前特首梁振英UGL事件委员会8日召开闭门会议,主席谢伟俊会后表示,委员会曾要求梁振英及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出席聆讯,以协助调查,惟至今未有正面答案,梁振英更无出席过会议。

谢伟俊说:“梁落任后,我们得到的答案与他之前所说有些少出入。”

委员会成员、民主党林卓廷指出,若梁振英仍不配合调查,会再要求引用权力及特权法传召梁。

此外,本周五将出发前往英国的林卓廷同时表示,他将向英国执法机关“国家打击犯罪调查局”举报梁振英,指控他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万元的涉贪案,认为梁曾担任董事局成员的戴德梁行(DTZ),曾是英国上市房地产公司,质疑梁协助UGL收购DTZ,涉嫌收受贿款,损害DTZ小股东利益,同时他会举报对方涉嫌逃税。

谢伟俊表示,在立法会暑假期间已要求有关部门和梁振英提供资料、出席聆讯,但结果不是太理想,绝大部分单位声称法律上有保密要求,不能提供文件或派人出席聆讯,而梁振英本人亦拒绝出席聆讯甚至提供文件。谢指梁只自愿地提出一些大家都见过的文件,如澳洲传媒的文件、立法会会议纪录、经律师行提供的答案,直言“与我们(委员会)所要求的文件有几大差距”。委员会将再发信予有关部门及梁振英,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包括司法部门和税务局提供原则性、非针对案件内情的文件,以及交易的文件、梁申报过的文件等。他期望邀请有关人士在月底有答覆,否则下月会再开会决定下一步做法。

至于林卓廷建议要求立法会疑用权力及特权法传召梁振英,希望成数委实难以令人乐观,因为2014年和2016年,泛民议员也曾分别在立法会动议引用权力及特权法调查UGL事件,惟在建制派反对下,动议被否决,否决的议员还包括了这次调查UGL事件的委员会主席谢伟俊本人。现在梁振英在“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头衔所庇护下,香港立法会要传召梁振英,似乎有相当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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