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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司法

首位香港前特首被定罪 曾荫权批牌照没申报利益致行为失当

香港前行政长官(又称特首)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一案,陪审团裁定,曾荫权在批出广播牌照时没有申报租住牌照大股东黄楚目标物业构成行为失当罪,但对指控他接受黄楚目标物业装修作为批出牌照的回报触犯收受利益罪,陪审团未能达成大多数人同意的有效裁决,法庭有可能要就有关控罪重新选择陪审团审理。其中一罪成立令曾荫权成为首位被定罪的离任特首,亦是香港历史上被定罪的最高级官员。

出庭过程中的曾荫权夫妇
出庭过程中的曾荫权夫妇 DR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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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荫权听取陪审团宣读裁决结果时,神情显得十分紧张,面容绷紧,手部微抖,获悉其中一项控罪成立后,站立听取结果的他跌坐椅上。获批保释出外候审的曾荫权与家人略为休息后,没有回答记者任何提问便离开法庭。

现年72岁的曾荫权被控三项控罪,当中两项指他在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离任期间,身为特首及行政会议主席,在行会审批雄涛提交的三项数码广播牌照申请时,在没有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故意不向行会申报或披露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其深圳东海花园单位的租赁协议,并以接受单位价值三百多万港元的装修作为批出牌照的报酬。

而第三项控罪同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情指他决定建议部门向何周礼授勋时,隐暪何周礼为深圳物业做室内设计,并以授勋作为回报。不过,陪审团一致裁定,此项控罪不成立。

九人陪审团经过超过21小时退庭商议后,于晚上得出裁决。法官表示,由于首项「收受利益」罪未能达致裁决,会解散陪审团,案件押后至下周一再处理。至于陪审团则获豁免未来十年当陪审员。

曾荫权罪名成立的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

曾荫权在2012年6月底离任前四个月被传媒揭发接受不同富商款待,包括乘坐游艇或飞机到外地游玩,至于被提控的深圳物业租住问题,则是由他在电台节目中自行披露,事情闹大后,他两度公开道歉,并放弃租住单位。立法会曾动议用特权法调查此事,但在建制派议员反对下被否决。而调查贪污事宜的廉政公署破天荒立案调查曾荫权,三年多后于2015年正式提出检控。曾荫权在开庭前曾表示,相信法庭会还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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