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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泛民一致拒签“确认书”失去立会参选资格亦在所不惜

港府当局企图用一张所谓拥护基本法内香港是中国一部分条文的“确认书”,来阻止和甚至取消港独分子参选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但由于确认书被指欠缺法律基础,而且还带有“筛选”色彩,香港泛民主派的参选人21日一致决定拒签这份被大律师公会形容为“多此一举”的确认书。泛民甚至表示,如因此而失去参选资格亦在所不惜。

香港立法会会议大厅
香港立法会会议大厅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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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表示,泛民参选人不但拒签确认书,而且更要要拒绝提供额外资料,否则等同认可这个筛选制度。

法律界议员郭荣铿在会议结束后代表泛民发言时指出,公平、开放的选举是香港核心价值,批评确认书既无法律基础,亦会造成政治筛选,反问选举主任如何断定参选人作的声明是否真诚﹖此举只会造成更多灰色地带。

当被问到如果因此而失去参选资格,泛民是否仍会坚持拒签立场,郭荣铿重申,泛民要守住拒绝政治筛选的底线,“如果不守住这条线,以后(他们)可以再多加其他的确认书,内容可以五花八门,今日不站稳立场,香港选举制度将会根本性、原则上受破坏”。

郭又称已报名参选的泛民,至今未有人收到选举主任确认参选资格,形容情况极不寻常。他以法律界参选人为例,上届只需一天即完成确认,但至今未收到确认,“到现在都未有答覆,是非常不寻常的做法,(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说(确认书)是为了行政方便,事实却造成行政混乱”。郭已去信法律界选举主任,要求对方交代其提名是否有效,若属无效,原因是什么,又要求对方在今天回覆。

对于泛民参选人至今未获确认参选资格,选举事务处回覆指,如参选人没递交确认书,选举主任有权按法例索取进一步资料,亦可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采取适当行动以确定有关参选人的提名符合法例要求。发言人强调,选举主任收到提名表格后,会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决定提名是否有效。

李柱铭接受访问时称,目前关键并不止不签确认书,而是中共及特区政府想用确认书方式,搞一过筛选立会候选人制度,“下次可能要你签确认支持共产党”,所以泛民不但要拒签,更加要拒绝向选举主任提供额外资料,“不要理他、不要提供其他资料”,否则就等同认可这个筛选制度,跌入中共设下陷阱。

大律师公会人权及宪制事务委员会主席黄文杰早前指出,立法会条例第四十条写明,提名表格附有一项拥护基本法的声明,参选人必须签署,即是参选人签了就可以,所以现在有多家一份确认书,委实“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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