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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呼吁撤回修例成立独立调查

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国能首次公开评论逃犯条例修例风波,形容政府在修例事件上,毫无疑问犯下严重的政治判断失误,低估香港人对大陆法律制度的不信任。李国能认为政府现在应该撤回草案,因暂缓和撤回实际上并无分别,撤回有助社会和解。李国能在明报刊登的文章中同时提出,政府成立由法官领导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近期的事件(recent events)”,能更有效探明真相。

香港民众7月7日上街抗议资料图片
香港民众7月7日上街抗议资料图片 路透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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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声音建议“特赦”示威者,李国能认为现阶段“特赦”并不恰当,与法治不符,强调人人都受法律约束是基本原则,每个人都须遵守法律,没有例外。他表示,在1977年,当局曾就当年之前的贪污罪行予以部分特赦,但当时环境与今天截然不同。

1977年,香港成立廉政公署不久,对当时几乎人人都贪的香港警界造成人心惶惶,后来更出现警察围攻廉政公署总部的暴力丑陋事件,当时港英政府为了安抚警察,遂特赦在1977年之前贪污的警察。以暴力手法取得特赦,首开先河的可说是警察本身。但李国能并不排除在审判之后考虑有关的诉求,“应否特赦示威者,要视乎社会气氛”。

李国能形容,香港人透过和平有序游行展现的投入感,令人印象深刻;而草案即使在立法会取得大多数议员支持,中央仍支持放弃草案,“展现了明智务实”。

李国能评论特首林郑月娥在修例风波的角色,他说林太在事件后锐意改善管治,认为对方日后下重要决定前,应该鼓励政府内部有更广泛的讨论。他表示,在《基本法》之下,特首是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负责,但香港人感到林太过度侧重前者,他认为她必须为香港人更多发声,并彰显于人前。不过,李说林太已就事件真诚道歉,认为应该给予机会她继续服务;他尊重林太,因为她有坚定不移服务公众的决心。

政府多番强调,针对警方的投诉应由监警会调查。李国能认为,由法官领导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近期的事件”,能更有效地探明真相,因其聆讯是公开,能够传召证人,相关证据亦不会在之后的程序被用作针对证人,相反监警会没有独立调查委员会的权力、保障和特点。他表示,由独立调查委员会审视事件,短期内或对警方声望有影响,但长远而言能提升声望,因为委员会是完全不偏不倚和公正,它有机会还警方清白,即使对警方有所批评,警方也可透过行动,防止日后重蹈覆辙,警队便可翻开新的一页,向前迈进。

他评估,在没有独立调查委员会下,对警方的不满很大可能会加剧。他又说调查一般需要一定时间,如最少9个月,“这段时间可让社会缓和气氛”。

示威者于7.1冲击立法会,李国能认为,非法和暴力行为必须受谴责,形容冲击场面“丑陋和令人震惊”,在法治之下,这是不容容忍的。他说,涉事者必须被法律追究,如果在公平审讯后被判罪成,法庭考虑具阻吓力刑罚。

大律师公会前主席李柱铭支持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认为要调查警方过分使用武力和在立法会被冲击当日的部署等。他也认为应作多方面调查,包括示威者,不能只针对一方,否则社会将继续分化,无助化解深层次矛盾。至于应否特赦示威者,他认为要视乎社会气氛。

律师会会长彭韵僖表示,撤回方案与否现时已非法律问题,而是政治问题,暂缓和撤回哪个选项较适合,要由政府回应。前会长熊运信表示,律政司检控与否不应考虑政治原因,至于审讯后特首应否特赦被定罪者,他难以评论,因特赦的理由为何,是重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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