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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中国

教廷声明:中国宗教独立自办原则已改变

罗马教廷6月28日发表一份声明表示,在中梵协议后,教廷认为“中国天主教会的独立已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独立”。天主教主张“普世教会”原则,教会最高领导者是教宗,各地教会不得独立于罗马教廷体系之外,必须衷心信奉一条鞭的行政管理。中国共产党1950年代成立“自治、自养、自传”的爱国教会,独立自办原则被认为违反天主教教义。

罗马天主教教宗方济各资料图片           2018年2月11日
罗马天主教教宗方济各资料图片 2018年2月11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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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廷6月28日发表一份“圣座关于中国神职人员民事登记的牧灵指导”,其中谈到中国政府主张的“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原则”时,教廷举出四点论述,认为中国爱国教会已不再坚持独立自办教会原则。

教廷表示,第一点有必要记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明文规定“保护宗教自由”。

声明中第二点指出,去年9月中梵签署协议,中国政府已承认教宗在任命中国主教时的特殊作用,因此从逻辑上来讲,教廷认为中国天主教会的独立,“已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独立”。

教廷表示,中梵协议后,中国爱国教会已不再与教宗和普世教会分离,爱国教会的独立性只是指在政治领域方面,中国教会和教宗的关係,就像世界各地教会与教宗的关系一样。

文中也暗示爱国教会放弃独立自办原则不代表违背宗教中国化政策。声明表示,中国神职人员坚守普世教会的身分,不能与教宗分离,这种做法不会让天主教会变成中国社会或文化的一个外来异物。

第三点是关于爱国会应与时俱进。声明表示,中国与教廷目前稳定对话的关系,显示现在的中梵关系,与1950年代爱国教会刚成立时是不同的。

声明第四点表示,最后要加上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中梵协议后,多年来未经教宗任命而祝圣的中国主教们已请求并获得教宗的修和,因此今天所有中国主教都与教廷共融,中国主教渴望与全世界天主教主教们“更加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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