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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

议会肢体冲突首次致议员被捕 民主派斥把香港议会「人大化」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及尹兆坚早前因抗议条例通过而被主席逐离场时,不愿离开,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双方事后均报称受伤。

8.12 两名议员被保安拉走,右圈者为林卓廷,左圈者为尹兆坚(片段截图)
8.12 两名议员被保安拉走,右圈者为林卓廷,左圈者为尹兆坚(片段截图) 麦燕庭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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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二人妨碍执行职务的立法会人员,属违法和涉嫌袭击,要求二人到警署接受拘捕。二人指今次是立法会史上首次有议员因抗议主席裁决而遭检控,批评属政治检控,批评此举是要将香港议会「(中国)人大化」,要求议员只能支持和顺从,他们将坚持抗争到底;建制派议员则强调,现时是拨乱反正,称肢体抗争是哗众取宠,不会收效。

警方将要控告二人的,是原意保障议员议事的《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根据第19条B款,「凡任何人袭击、干预、骚扰、抗拒或妨碍任何正在执行职责的立法会人员,即属犯罪」,而尹兆坚更会被加控普通袭击罪。两罪的最高判刑可达12个月。二人计划下星期一到警署接受调查。

二人所属的民主党,其主席胡志伟表示,事件反映议会事务和政治争议不在议会内解决,反以公权力来处理,只会令双方关系剑拔弩张。

事发今年6月13日,当时立法会正审议有关广深港高速铁路的「一地两检」条例草案,会议片段所见,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发言期间,有民主派议员叫嚣抗议及试图冲击主席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斥责议员行为不检,先后将尹兆坚、林卓廷、许智峯、区诺轩、邝俊宇等五名民主派议员驱逐离场,保安员欲抬走议员时发生推撞,而梁当时曾警告林卓廷,若不离开会议厅,阻碍立法会人员执行其命令,便是违反上述法例。事后,林卓廷、尹兆坚及两名保安员事后均报称受伤。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开会后决定报警处理。

林卓廷接获警方「预约拘捕」后表示,这是赤裸裸的政治检控,声称这是「立法会史上首次有议员在议事厅和平抗议主席不公裁决,而遭到刑事检控」,一旦罪成,日后主席作出任何荒谬决定,议员只能默默接受或自行离席,而议事厅内所有抗议行动都可能被刑事检控打压,令议会「人大化」(人大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的简称)。尹兆坚亦忧虑检控立下坏先例,指主席滥权而议员噤若寒蝉才是失职。他形容自己当时是「消极抵抗」及叫口号,声称没有袭击人的动机,对被加控袭击罪感到莫名其妙。

不过,建制派议员则认为当局做法是拨乱反正。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谢伟俊今早在电台节目中表示,议员有无限发言权,但没有权力动手,当中界线十分清楚,现在是时候拨乱反正。出席同一节目的经民联议员梁美芬亦表示,社会不接受议会的抗争手法,指议会肢体抗争习非成是,现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将违法行为转交执法人员处理,是希望藉此让立法会重回正轨,并带出清晰讯息,不应崇拜哗众取宠的行为,肢体抗争亦不会收效。

由建制派控制的立法会,近年较多透过法律手段对付泛民议员,而以《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检控议事中的议员,今次是第二次。首宗以此条例被控的,是昵称「长毛」的激进民主派议员梁国雄,他于2016年11月在委员会会议上抢走官员文件,被指干犯条例下的藐视罪。不过,法院认为有关控罪不适用于议员,决定撤销控罪,律政司不服上诉,未有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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