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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学生持假枪参与集会判18个月感化令

立场支持港独的民间组织「学生动源」,其年仅16岁的前成员刘康于立法会外参与反对修改《议事规则》集会时藏有仿制枪械,被裁定管有仿制火器罪名成立,法官表示,案件性质严重,但考虑到被告已还押三星期,辅导后重犯机会低,故判他接受十八个月感化令。

刘康展示有香港独立字眼的手机图片
刘康展示有香港独立字眼的手机图片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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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感化令的被告毋须入狱,只须在一定时间内接受感化主任定期上门评核其行为及表现,有时会接法庭给予的指令来衡量是否对其判处监禁作为处罚。

刘康现年16岁,案情指出,去年12月,立法会辩论被指削弱议员监察政府职能的《议事规则》修订案时,被告参与民主派发起的反对修订集会,期间被发现背包内藏有BB弹玩具枪。被告声称只是用作傍身及自卫,但法官不接纳这辩解,上月下旬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押后判刑。

辩方律师今(12日)早在庭上表示,被告在案发前成绩不俗,应是可造之材;又指他为人自律,只是因为政治理念而受到违反社会契约政权的打压,无意伤人,事后校方已预留学位给他升读中六,希望裁判官判刑时考虑更生多于阻吓。

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表示,案件性质严重,但考虑被告已还押三星期,年纪尚轻,案发前循规蹈矩,相信他若获得适当辅导及监管,心志成熟,日后重犯机会十分低,因此接受感化官报告建议,判被告接受感化,十八个月内须遵守特别条款,参与小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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