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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

新任律政司郑若骅疑知法犯法寓所有僭建还驱赶记者

中国国务院5日才正式任命为香港律政司长的郑若骅,遭到明报踢爆,怀疑其独立式寓所含有违章建筑,即港人称之为“僭建”,涉嫌知法犯法。明报记者5日到郑若骅还在上班的律师楼地下的大堂,向她展示相关照片以及图则和买卖合约,查询她的寓所是否含有图中所示的僭建物,孰料郑若骅却先后进出3部升降机试图回避记者的追问,她的助手更召唤大楼的保安驱赶记者。

接替袁国强出任香港律政司长的郑若骅。
接替袁国强出任香港律政司长的郑若骅。 香港政府新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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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日)才正式上任律政司长的郑若骅,明报根据查册资料报道,她独资拥有的“柏星发展有限公司”,于2008年以2600万元(港币,下同)购入海诗别墅4号屋,据屋宇署图则显示,该独立屋只有地下、1楼、2楼及天台,面积共约1600平方呎。

但明报于4日拍摄的航拍图片清楚显示,郑宅地下大厅设有楼梯口通往下方。报道指,建筑师关兆伦以及另一不愿透露身分的资深建筑师,在看过图片及比对图则后,均认为图则上并无该楼梯口的纪录,已属违规僭建。建筑师关兆伦推测该楼梯口是通往僭建地库,“如果没有地库,又怎会留一条楼梯?”

关兆伦分析,独立屋原本设计及该屋苑地形均有空间僭建地库,“海诗别墅依山而建,较近海边的地基,与乐翠街入口的路面高度相差约十米,有足够空间挖两层地库”。他又指出,该屋苑只有6幢独立屋,各独立屋均以外墙作结构墙支撑,僭建地库面积受结构墙位置限制,“估计最多大约400多呎”。

明报记者再翻查郑若骅2008年购入4号屋的转让契约,发现全份共17页的文件,共有33条英文条款,唯独第34条以中文撰写,内容指“该物业将以现有状况之下由买方购入,买方曾被邀请检查物业……买方同意及接受该物业之现状,不得借此拒绝交易”;契约由郑若骅签署。

报道又引述熟悉房地产法例的律师谢天良指出,该条款显示单位或存有包括僭建的违规情况,卖方希望借此条款防止买家日后反悔,条款亦意味买家买入单位时,对相关情况知情,“这条条款限制买家提出业权质询的能力,不能以僭建等问题‘踢契(反悔)’”。

谢天良估计,契约内首33条英文条款应为一般买卖物业的标准条款,最后一条“与别不同”地以中文撰写,估计是为该单位“度身订做”。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指出,郑若骅作为律政司长、香港法律的守护者,绝对不应该知法犯法,若其单位有任何违法事情,应该要立即修补。他又指出,郑如何处理事件,确保不失信于民,对她是一个政治考验,至于事件是否涉诚信危机,“最重要她是否开诚布公,如实处理问题”。

中共在港代理人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出,政治人物或问责官员需要受传媒监督,亦需守法及向市民问责,若有政治人物或问责官员涉及违规事情,当然要迅速处理及向公众交代。现时情况未得到证实,亦未知当事人的回应,现时评论个案言之尚早。

2012年香港上一届特首选举,原本是大热门的唐英年因为被传媒爆料位于九龙双连的独立屋暗藏地下僭建,遭到对手梁振英穷追猛打,唐最终因进退失据而遭滑铁卢,输给后来居上的梁振英。梁振英当选后不久,却遭到明报踢爆他的半山寓所同样含有僭建物,当时梁振英一面正色的回应报道:“我从来没有说过我家里没有僭建。”甫当选,梁振英即露出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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