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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梁振英一贯其闪烁形象加入私企曝光后公司改为非牟利

梁振英涉嫌以语言艺术遮瞒事实真相的形象,在出任5年特首期间,总是成为泛民攻击的话柄,例如他接受澳洲公司台底5000万元“分手费”要到了被澳洲传媒踢爆之后才公开承认,但一直对有否申报税项支吾其词;又例如他一直对特首竞选对手唐英年家中有僭建问题穷追猛打,但当传媒踢爆他家里也有僭建时,他却辩称“我从来没有说过我家里没有僭建”。殊不知梁振英今天退任特首之后,仍然维持其一贯作风。

2017年1月18日梁振英在立法会宣读任期最后一份施政报告
2017年1月18日梁振英在立法会宣读任期最后一份施政报告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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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传媒揭发前特首梁振英自8月底在未经申报之下,涉嫌违纪出任两间担保公司董事,特首办表示在报道刊登当日收到有关书面通知,梁则指两公司属非牟利。但明报发现两间公司在梁振英向政府申报的4天之后,于9月15日通过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加入公司宗旨包括逾20项条文,申明公司为非牟利,即在被传媒揭发之后,公司才匆忙修改章程,改为非牟利性质,显然是刻意避过嫌疑。

前特首办回覆明报称,非牟利工作一直是成立该两家公司的宗旨,而以有限公司方式成立非牟利组织是普遍做法,两个特别决议的目的是把两间公司的工作具体化。前特首办另提到梁振英已按规定在加入两间公司后尽快通知政府,政府若有任何查询,梁振英会清楚回覆。

网媒HK01本月11日报道梁振英在8月31日获委任为“大湾区香港中心有限公司”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香港中心有限公司”两间担保公司的董事。特首办其后表示,梁振英在传媒报道当日(即接受聘雇差不多两周之后)向政府提交书面通知,梁称两间公司为非牟利。前特首办表示梁振英不受薪及不分红。

然而明报发现两间公司在梁振英向政府申报后4日,即9月15日通过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新增公司宗旨,公司注册处在9月18日收到有关文件。文件又显示,两间公司新增的公司宗旨逾20项,包括以非牟利形式推广大湾区及一带一路发展,公司会举办活动、出版、研究、筹款、收取捐款及资产馈赠等,文件由梁振英签署。对比两间公司的旧有公司章程,未见公司宗旨条文。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梁振英有意隐瞒两间公司性质,并怀疑公司原属牟利,直到被传媒揭发才修改公司性质为非牟利,“如果间公司本是牟利,他是董事,就是要寻求委员会的意见,但他没做到,直至9月中才改公司章程”。他又说,曾去信特首林郑月娥和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谘询委员会主席廖柏伟,查询有关申报,惟对方只引述相关指引作回覆。

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指出,即使梁振英是在传媒揭发事件后才“补锅”,但入新增的公司宗旨能使公司性质更清晰,则可以接受和理解,“要视乎最先没有写(公司宗旨)的原因。但改的时间与传媒的揭发这么巧合,我相信都是有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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