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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运人士刘少明判刑4年半

中国劳工维权人士刘少明两年多前因发表追忆「六四事件」文章后一直被关押,昨(8日)晨在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监四年半。刘已表明上诉,重申自已无罪。在香港,香港职工会联盟联同多个团体的十多名代表前往北京驻港机构前请愿,要求释放刘少明和欲到国外就医而未如愿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

中国劳工维权人士刘少明资料图片
中国劳工维权人士刘少明资料图片 DR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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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八九民运而入狱的劳工维权广东人士刘少明,2015年5月底在海外网站发表题为《我到北京声援并参与「六四」民主运动经历》的文章,四天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他刑拘;其后改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检方起诉书的指控证据包括刘的三篇「六四」回忆文章,以及讨论民主宪政的言论。不过,判决书未有提及双方在庭上就六四事件的辩论内容,只提及民主宪政、转型的言论。

现年59岁的刘少明,原江西钢厂工人,1989年往北京声援学运并加入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同年11月,在珠海市被捕入狱,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一年;刘出狱后,一直关注珠江三角洲的劳工事务,曾组织「工维义工」团队,协助工人维权,曾介入珠三角十多宗劳工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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