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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新股股价如坐「过山车」 证监发警告和指引

香港创业板市场自从成为中国内地企业集资和转正板的踏脚石后,出现上板首日股价以倍数上升后不久暴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香港交易所就此发出联合公告,指不少创业板新股以全配售形式上市,且出现「围飞」现象,不符公平分配的标准。证监会并同时发出指引,要求保荐人、包销商及配售代理作出上市安排时要达到操守标准,否则会采取行动。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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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的指引反映当局期望从源头解决创业板新股股价波动的问题,但公共专业联盟政策发言人甄文星表示,当局的做法俨如发警告,无助改善股份流通,若真想上市者利用公开发售的方式,便须修改上市规则,否则,对业界的阻吓力将是有限的。

香港创业板股份上市后的股价暴升不久便暴跌,被谑称为「股价插水之都」,有关现象终于引发证监会和港文所「出口术」。两会的联合声明指出,在2015年上市的所有创业板股份,首日股价平均升幅7.4倍;2016年上半年创业板股份上市首日平均升幅为4.5倍,而主板股份的升幅分别是5%及15%。可是,暴升后的创业板新股往往在一个月内股价暴跌,声明指出,在2015年首日升幅最大的十只创业板股份中,有一半的股价在一个月内从最高位急跌逾90%。

更令人关注的是,虽然上市首日股价急剧变动,但成交薄弱。当局同时指出,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合共49只创业板新股,有48宗均以全配售形式上市。然而在配售时却出现分配不均、股权高度集中及股东基础狭窄的情况。在2015年全年及2016年上半年在创业板上市新股当中,首25名承配人合共取得配售股份的96%。

证监会为此发出指引,以确保维持公平的市场环境,包括要求保荐人须向上市申请人提供公开发售的意见;若申请人坚持以全配售方式上市,配售代理必须制订全面的推销及配售策略和配发基准,确保股份公平分配,更不应向客户提供优惠待遇。证监同时要求,配售代理必须确认客户并非他人的代理人,而且独立于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与董事。当局又指,近期已发现多只股份承配人均「熟口熟面」,市场关注当局稍后会否采取打击行动。

香港创业板于1999年底推出,主要是给有增长潜力的新企业提供融资渠道,故成为新兴科技企业的宠儿,随着科网股爆破,交易处于低迷状态,但自从中港部分股市互通后,创业板成了部分急于集资但未及主板要求的内地公司转主板的一个途径。甄文星形容,目前创业板和半个主板市场无异,与设立创业板原先希望吸引更多创业型及信息科技公司上市的目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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